

汽势 Auto-First 丨刘天鸣
10 月 9 日,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 2026 — 2027 年减免车辆购置税新能源汽车产品技术要求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结合新能源汽车技术进步、标准体系发展和车型变化情况,对 2026 — 2027 年减免车辆购置税新能源汽车产品技术要求进行调整。
《公告》提出,纯电动乘用车百公里电能消耗量应不高于《电动汽车能量消耗量限值 第 1 部分:乘用车》对应车型的电能消耗量限值。最大设计总质量超过 3500kg 的乘用车电能消耗量限值要求,参照 GB 36980.1 — 2025 中最大设计总质量为 3500kg 乘用车电能消耗量限值执行。

针对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乘用车,《公告》要求纯电动续驶里程应满足有条件的等效全电里程不低于 100 公里。
同时,《公告》对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乘用车的燃料消耗量和电能消耗量相应指标进行调整。在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乘用车电量保持模式试验的燃料消耗量与《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对应比值方面,整备质量为 2510kg 以下的乘用车,应小于 70%;整备质量为 2510kg 及以上的乘用车,应小于 75%;最大设计总质量超过 3500kg 的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要求,参照《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中最大设计总质量为 3500kg 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执行。
在电能消耗量方面,《公告》要求,整备质量为 2510kg 以下的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乘用车,电量消耗模式试验的电能消耗量与《电动汽车能量消耗量限值第 1 部分:乘用车》电能消耗量限值相比应小于 140%,整备质量为 2510kg 及以上的乘用车,电量消耗模式试验的电能消耗量与《电动汽车能量消耗量限值第 1 部分:乘用车》电能消耗量限值相比应小于 145%。最大设计总质量超过 3500kg 的乘用车电能消耗量限值要求,参照《电动汽车能量消耗量限值第 1 部分:乘用车》中最大设计总质量为 3500kg 乘用车电能消耗量限值执行。
《公告》指出,2026 年 1 月 1 日起,列入《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以下简称《减免税目录》)的车型,需符合本公告要求,2025 年 12 月 31 日前已列入《减免税目录》且符合本公告技术要求的车型,自动转入 2026 年第 1 期《减免税目录》,不符合要求的车型将从《减免税目录》中撤销。不符合本公告要求、拟列入 2026 年第 1 期《减免税目录》的车型,应在 2025 年 12 月 12 日之前完成申报。
按照《公告》对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乘用车的技术要求,秦 PLUS(部分车型)、秦 L(部分车型)、吉利银河 A7(部分车型)等热销的入门版车型都面临 2026 年无法减免购置税问题,新政策将推动车企对热销车型进行技术升级。
此次对新能源汽车有关技术要求调整,进一步提升纯电动乘用车、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乘用车的减免购置税门槛,也将推动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乘用车进入长续航、低能耗的新竞争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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