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声明
发行人将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发行人及其全体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或履行同等职责的人员保证募集说明书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
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主承销商已对募集说明书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和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发行人承诺在本期债券发行环节,不直接或者间接认购自己发行的债券。
债券发行的利率或者价格应当以询价、协议定价等方式确定,发行人不会操纵
发行定价、暗箱操作,不以代持、信托等方式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向其他相关利
益主体输送利益,不直接或通过其他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
资助、变相返费,不出于利益交换的目的通过关联金融机构相互持有彼此发行
的债券,不实施其他违反公平竞争、破坏市场秩序等行为。发行人承诺,本期
债券合规发行,不从事《关于进一步规范债券发行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三
条、第二款规定的行为。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应当充分了解本期债券的特点和风
险,审慎评估自身资产状况和财务能力,并承担认购本期债券的相应风险,审
慎合理投资,不从事《关于进一步规范债券发行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第八条
第二款、第三款规定的行为。
发行人如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比例超过5%的股东及其他关
联方参与本期债券认购,发行人将在发行结果公告中就相关认购情况进行披露。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债券发行的注册或审核,不代表对债券的
投资价值作出任何评价,也不表明对债券的投资风险作出任何判断。凡欲认购
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全文及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
对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独立分析,并据以独立判断投资价
值,自行承担与其有关的任何投资风险。
投资者认购或持有本期债券视作同意募集说明书关于权利义务的约定,包
括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其他有关发行
人、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等主体权利义务的相关约定。
发行人承诺根据法律法规和本募集说明书约定履行义务,接受投资者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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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项提示
请投资者关注以下重大事项,并仔细阅读本募集说明书中“第一节 风险提
示及说明”等有关章节。
一 、 本 期 债 券 发 行 上 市 前 , 截 至 2025 年 3 月 末 , 发 行 人 净 资 产 为
(2022 年度、2023 年度和 2024 年度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债券一年利息的 1 倍。发行人在本期债券发行前的财务指标符合相关规定。
二、本期债券无评级,根据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 2025 年 3 月
体信用等级为 AAA 级,评级展望为稳定。在本期债券的存续期内,资信评级
机构每年将对公司主体信用等级进行一次跟踪评级。考虑到信用评级机构对发
行人是一个动态评估的过程,如果未来信用评级机构调低对发行人主体的信用
评级,本期债券的市场价格将可能随之发生波动从而给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
造成损失,甚至导致本期债券无法在证券交易场所进行交易流通。
三、由于近年来新建项目较多,在建工程大量投入导致发行人长期应付款
及长期借款升高,财务费用升高,发行人资产负债率一直处于较高水平,近三
年及一期末资产负债率分别为 72.12%、74.29%、69.99%和 69.00%。较高的资
产负债率水平会使发行人有较大的财务负担,存在一定的财务风险。
四、2022-2024 年末及 2025 年 3 月末,发行人流动比率分别为 0.68、0.63、
均呈较低水平,一方面系公司属于电力、热力生产和销售行业,具有非流动资
产规模较大的行业特点;另一方面系发行人主要通过较大规模的短期融资为日
常经营提供运营资金。报告期内,公司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整体有所提升,但
若流动性指标继续有所波动,则有可能对发行人的短期偿付能力造成不利影响。
五、2024 末,发行人及下属子公司受限资产合计 1,074,902.69 万元,主要
为货币资金、固定资产抵押和电费收费权质押。发行人受限资产数额较大,主
要是由于项目贷款采用抵质押方式较为普遍,如果发行人未来借款偿还出现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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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导致抵、质押资产被处置,可能对发行人的业务运营产生不利影响。
六、2022-2024 年末及 2025 年 3 月末,发行人应收账款分别为 866,821.79
万元、841,006.77 万元、1,017,635.56 万元和 1,120,402.95 万元,占总资产的比
例分别为 12.12%、10.96%、12.27%和 12.83%,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呈上升的趋
势,主要为新能源项目补贴款增加。随着应收账款规模的扩大,如未来回收遇
到困难,将对发行人资金造成占用,影响偿债能力。
七、火力发电是发行人核心业务之一,电价受到国家政策调控,不能自主
进行调节,导致目前火电行业基本处于微利或保本。近三年内发行人煤电业务
收入分别为 47.10 亿元、48.38 亿元、48.03 亿元,占当期电力业务收入的比重分
别为 41.28%、41.21%、39.99%,报告期内呈波动下降趋势。近三年,公司营业
利润率分别为 9.72%、12.87%和 13.25%,虽然发行人已逐渐向新能源电力生产
企业转型,但电煤等燃料采购支出仍是运营成本的主要部分,因此,发行人的
营业利润将直接受到煤炭成本的影响,如煤炭价格因阶段性、局部性波动,可
能给公司盈利水平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
八、发行人子公司数量较多,各子、分公司存在资源调解、内部协调发展
问题。发行人的业务经营区域遍布吉林、甘肃、青海、安徽、江西、北京、云
南、河北、河南、上海等多个地区,增加了发行人对子、分公司、控股公司跨
地区管理、营销以及投资决策的难度。发行人的子、分以及控股公司的主营业
务涉及火电、风电、太阳能发电、供热多个领域,不同业务领域间的子公司存
在一定的业务协调难度,可能影响发行人的经营效率。
九、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较为频繁,2024 年至今,发行人原独
立董事王义军、原董事长及董事才延福、原股东代表董事李铁证、原股东代表
董事廖剑波离任、原职工代表董事梁宏离任、原股东代表董事、总经理牛国君
离任,新任独立董事金华、新任董事及董事长杨玉峰、新任股东代表董事胡建
东、新任股东代表董事吕必波、新任股东代表董事邓哲非。发行人上述董事及
高级管理人员变更频繁,可能影响发行人的治理结构稳定和管理效率。
十、根据《证券法》等相关规定,本期债券仅面向专业投资者中的机构投
资者发行,普通投资者和专业投资者中的个人投资者不得参与发行认购。本期
债券上市后将被实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仅专业投资者中的机构投资者参与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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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普通投资者和专业投资者中的个人投资者认购或买入的交易行为无效。
十一、债券持有人会议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审议通过的决议,对
所有未偿还债券持有人(包括所有出席会议、未出席会议、反对决议或放弃投
票权的债券持有人,以及在相关决议通过后受让本期债券的持有人)具有同等
约束力。债券持有人认购、购买或以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本期债券均视作同意并
接受《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并受之约束。
十二、为明确约定发行人、债券持有人及债券受托管理人之间的权利、义
务及违约责任,发行人聘任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更名为“国泰海通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本期公司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人,并订立了《债券受
托管理协议》,投资者认购、交易或者以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本期债券视作同意
公司制定的《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十三、本期发行结束后,公司将尽快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
上市交易的申请。本期债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条件,将采取匹配成交、
点击成交、询价成交、竞买成交及协商成交的交易方式。但本期债券上市前,
公司财务状况、经营业绩、现金流和信用评级等情况可能出现重大变化,公司
无法保证本期债券上市申请能够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若届时本期债券无
法上市,投资者有权选择将本期债券回售公司。因公司经营与收益等情况变化
引致的投资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由债券投资者自行承担,本期债券不能在除深
圳证券交易所以外的其他交易场所上市。
十四、本期发行相关申请文件报告期为 2022 年度、2023 年度、2024 年度
及 2025 年 1-3 月。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经营情况和财务指标数据
正常,不存在影响发行人经营或偿债能力的其他不利变化,发行人仍符合公开
发行公司债券的发行条件,本期发行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债
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十五、本期债券无评级,根据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 2025 年 3
月 28 日出具的《2025 年度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信用评级报告》,发行人有
效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 级,评级展望为稳定。在本期债券的存续期内,资信
评级机构每年将对公司主体信用等级进行一次跟踪评级。本公司认为本期债券
符合通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具体回购资格及折算率等事宜以证券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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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机构的相关规定为准。
十六、发行人为上市公司,股票代码“000875.SZ”,股票状态正常,经营状
态稳定,不存在业绩下滑或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不影响发行及上市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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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董事和董事会、监事和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等的报告、审议和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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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义
在本《募集说明书》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汇具有如下含义:
发行人/公司/吉电股份 指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指本次规模不超过 30 亿元、期限不超过 10 年期的吉林电
本次债券 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科
技创新公司债券
指本期规模不超过 10 亿元、期限 3 年期的吉林电力股份
本期债券 有限公司 2025 年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
公司债券(第一期)
本期发行 指本期债券的公开发行
指发行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为发行本次债券而制作的
募集说明书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公
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关于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面向专业机构投资
法律意见书
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的法律意见书》
牵头主承销商/簿记管理
人/债券受托管理人/国泰 指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海通
指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
联席主承销商 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指为本期发行而组织的,由牵头主承销商和联席主承销
主承销商/承销团
商组成承销机构的总称
指主承销商在主承销协议所规定的承销期结束后,将未
余额包销
售出的本期债券全部自行购入的承销方式
指簿记管理人记录投资者申购数量和认购价格的意愿的
簿记建档
程序
发行人律师 指北京市中咨律师事务所
审计机构 指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证监会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深圳证券交易所
债券登记机构 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指根据债券登记机构的记录显示在其名下登记拥有本期
债券持有人
债券的投资者
《公司法》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管理办法》 指《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指为保障公司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
规制定的《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
则》
司债券之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指债券受托管理人与发行人签署的《吉林电力股份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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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之债券受托管理协
议》。
最近三年及一期/近三年
指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和2025年1-3月
及一期/报告期
最近三年及一期末/近三
指2022年末、2023年末、2024年末和2025年3月末
年及一期末
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年修订)》、国
专业投资者
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专业投资者
指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证券期货
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
专业机构投资者
交 易 所 债 券 市 场 投 资 者 适 当 性 管 理 办 法 ( 2023 年 修
订)》等规定的专业机构投资者
指本期债券存续期内每一个起息日起至下一个起息日的
计息年度
前一个自然日止
交易日 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营业日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不包括香港
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的法定节假日或
休息日)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的对公营业日(不包括法定
工作日
节假日或休息日)
省政府 指吉林省人民政府
省 指吉林省
指能源单位,1兆瓦等于1000千瓦,发电厂装机容量通常
兆瓦
以兆瓦表示
可再生能源法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
指发电厂于既定期间实际售出的电量,相当于总发电量
售电量
减厂用电及输电损耗
指生成时对环境影响微小甚至无害的能源,其中包括使
清洁能源
用可减少污染物的燃效技术生成的风能、天然气及水能
国家电投 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吉林能投 国家电投集团吉林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本募集说明书中,元、万元、亿元如无特别说明,指人民币元、万元、亿
元。本募集说明书中所引用的财务指标,如无特别说明,指合并报表口径的财
务数据和根据该类财务数据计算的财务指标。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
和在尾数上可能略有差异,这些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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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风险提示及说明
投资者在评价和投资本期债券时,除《募集说明书》提供的其他资料外,
应特别认真地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
一、本期债券的投资风险
(一)利率风险
受国民经济总体运行状况、国家宏观经济、金融政策以及国际环境变化的
影响,市场利率具有波动性。债券属于利率敏感型投资品种,市场利率变动将
直接影响债券的投资价值。本期债券采用固定利率且存续期限较长,可能跨越
一个以上的利率波动周期,市场利率的波动可能使本期债券投资者的实际投资
收益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因此,提请投资者特别关注市场利率波动的风险。
(二)流动性风险
发行人计划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申请在深交所上市流通。由于具体上市流
通审批事宜需要在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方能进行,发行人当前无法保证本期债
券一定能够按照预期在深交所上市和流通。此外,证券交易市场的交易活跃程
度受到宏观经济环境、投资者分布、投资者交易意愿等因素的影响,发行人亦
无法保证本期债券会在二级市场有活跃的交易流通,从而可能影响本期债券的
流动性,可能导致投资者在债券转让时出现困难。由此可能产生由于无法及时
完成交易带来的流动性风险。
(三)偿付风险
目前,发行人经营状况良好,本期债券本息偿付具备较强的保障。但本期
债券的期限较长,在债券存续期内,发行人所处的宏观经济环境、行业发展状
况、国家相关政策和资本市场状况等外部环境以及发行人本身的生产经营存在
着一定的不确定性,这些因素的变化可能影响到发行人的运营状况、盈利能力、
现金流量和资产负债结构等财务情况,可能导致发行人不能从预期的还款来源
中获得足够资金按期、足额支付本期债券本息,可能会使债券持有人面临一定
的偿付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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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本期债券特有风险
尽管在本期债券发行时,为了充分保障本期债券持有人的利益,公司已根
据现时情况安排了偿债保障措施来控制和降低本期债券的还本付息风险。在本
期债券存续期内,可能由于不可控的市场、政策、法律法规变化等因素导致目
前拟定的偿债保障措施不完全充分或无法完全履行,进而影响本期债券持有人
的利益。
(五)资信风险
报告期内,发行人资信状况良好,贷款本金偿还率和利息偿付率均为 100%,
能够按时偿付债务本息。在未来的业务经营过程中,发行人亦将秉承诚信经营
的原则,严格履行所签订的合同、协议和其他承诺。但由于宏观经济的周期性
波动、国家宏观调控措施、主营业务板块(电力板块、热力板块等)业务行业
自身特点等因素的影响,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若由于发行人自身的相关风险
或不可控因素导致发行人的财务状况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可能会对发行人生产
经营造成不利影响,进而可能导致发行人资信水平下降,可能使本期债券持有
人承受一定的资信风险。
(六)评级风险
本期债券无评级,经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
有效主体信用等级为AAA级,评级展望为稳定,发行人历史主体信用评级请见
“第六节 发行人信用状况”。
虽然发行人目前资信状况良好,但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发行人无法保证
主体信用评级不会发生负面变化。
二、发行人的相关风险
(一)财务风险
电力行业是资本密集型行业,电力工程建设投资金额较大,建设周期较长,
随着发行人生产经营规模和投资规模的不断扩大,未来投资总额将继续扩大,
除了利用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外,发行人还需要对外融资。对外融资可能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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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若干不确定因素,包括:发行人未来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和现金流状况;国
内外金融市场的状况;有关融资政策的变化;投资者的信心和需求等。若未来
不能取得足够资本支持,则发行人业务发展将可能受到不利影响。
由于近年来新建项目较多,在建工程大量投入导致发行人长期应付款及长
期借款增加,财务费用升高,发行人资产负债率一直处于较高水平,近三年及
一期末资产负债率分别为 72.12%、74.29%、69.99%和 69.00%。较高的资产负
债率水平会使发行人有较大的财务负担,存在一定的财务风险。
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流动比率分别为 0.68、0.63、0.54 和 0.77,速动
比率分别 0.66、0.62、0.53 和 0.76,报告期内处于较低水平。若流动性指标继
续有所波动,则有可能对发行人的短期偿付能力造成不利影响。
火力发电及供热是发行人核心业务之一,热力业务毛利率水平较低,主要
系东北地区供热为保障民生的重要事项之一,公司作为东北区域重要的供热企
业,肩负着“保民生”的社会责任,保障区域内安全供电和供热需求,由于居民
采暖供热价格较低且不能及时调整,而煤电发电小时数相对较低且东北区域煤
炭供需长期处于紧平衡状态、煤炭采购价格呈波动上升趋势,导致目前火力发
电及供热业务基本处于微利或保本状态。近三年及一期,公司营业利润率分别
为 9.72%、12.87%、13.25%和 23.45%,呈上升趋势。总体来看,公司整体经营
情况向好,但仍存在煤电业务盈利基础较弱风险。
由于电力行业属于资本密集型行业,电力工程建设投资金额较大、建设周
期较长,近年来公司生产经营规模和投资规模不断扩大。资金来源除自有资金
投资(包括非公开发行股票等融资方式)之外,主要依靠银行借款,导致公司
财务成本维持在高位。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财务费用分别达 183,365.26 万元、
大,公司的财务费用存在一定的上升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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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短期借款分别为 679,148.58 万元、637,374.47 万
元、622,039.98 万元和 536,882.15 万元。发行人随着近年不断扩张,流动资金
周转需求逐年扩大,短期借款处于高位波动状态。
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长期借款分别为 2,915,970.86 万元、3,296,689.16
万元、2,779,315.97 万元和 3,153,173.16 万元。由于发行人长期借款增加及在建
项目投入增长较快,导致的负债规模进一步增加,将对发行人偿债能力造成一
定的影响。
近 三 年 及 一 期 末 , 发 行 人 固 定 资 产 余 额 分 别 为 5,010,587.41 万 元 、
固定资产占比较大导致公司固定资产折旧金额较大,将对发行人盈利能力造成
一定影响。
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应收账款分别为 866,821.79 万元、841,006.77 万
元、1,017,635.56 万元和 1,120,402.95 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12.12%、
源项目补贴款增加。随着应收账款规模的扩大,如未来回收遇到困难,将对发
行人造成资金占用,影响偿债能力。
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长期股权投资科目余额分别为 99,346.01 万元、
持续增长,可能对发行人资产负债结构或整体盈利水平情况造成一定影响。
截至 2025 年 3 月末,发行人货币资金规模为 33.93 亿元。截至 2025 年 3 月
末,发行人在一年内到期清偿的有息负债规模为 162.09 亿元,发行人存在货币
资金对短期债务覆盖比率较低的风险。
煤电是发行人重要的业务板块,在“碳中和、碳达峰”能源政策背景下,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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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人已经逐渐转型为以风电和光电为主的新能源电力企业,因此煤电业务未来
发展可能面临一定制约,且东北地区煤电机组发电利用小时数偏低、煤炭成本
受市场波动影响较大,受上述因素影响,发行人煤电业务收入未来可能存在波
动风险,可能对发行人的未来收益产生不利影响。
(二)经营风险
我国国民经济的发展具有周期性波动的特征。发行人所在的电力行业与经
济周期具有较强相关性,国民经济对电力的总体需求将直接影响电力行业景气
指数。我国未来宏观经济形势存在一定不确定性,这将对电力市场需求产生一
定影响。如果未来宏观经济波动导致电力市场需求放缓,公司作为电力生产企
业,经营业绩可能受到不利影响。
电力生产安全主要取决于电力设备的平稳和可靠运行。发行人所经营的火
电和供热企业涉及吉林省内长春市、吉林市、白城市、四平市等地区,保障安
全供电和供热任务极其繁重。如果因操作或维护不当而发生安全事故,将会对
发行人的正常生产造成不利影响。
近一期末,公司在建和拟建项目较多,新能源业务作为未来发展重点,投
资规模较大,导致公司近年来资金需求不断增加,较大的负债规模增加了公司
的财务负担。如果这些在建和拟建项目不能按时投产或投产不能达到预期收益
水平,公司项目投资回收及未来盈利将受到较大影响。
发行人主营业务是电力、热力及其他收入。近三年,电力业务收入分别占
当年主营业务收入的 76.30%、81.28%和 87.42%,发行人的主要收入来自电力
销售,因此,如果未来宏观经济下行、区域外供电竞争加剧或者电力行业整体
运营放缓,将对发行人的经营情况产生不利影响。
发行人为央企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虽然公
司治理结构较为完备,但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则可能导致企业控股股东、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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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发生重大变化。未来如对突发事件处理不当,则可能引发
公司经营的风险。
货币资金的价值合计为 1,074,902.69 万元,占发行人当期总资产的 12.96%。发
行人受限资产数额较大,主要是由于项目贷款采用抵质押方式较为普遍,如果
发行人未来借款偿还出现问题导致抵、质押资产被处置,可能对发行人的业务
运营产生不利影响。
根据《关于加快关停小火电机组若干意见》规定,“单机容量 5 万千瓦以下
的常规火电机组;运行满 20 年、单机以下的常规火电机组;按照设计寿命服役
期满、单机 20 万千瓦以下的各类机组;供电标准煤耗高出 2005 年本省(区、市)
平均水平 10%或全国平均水平 15%的各类燃煤机组;未达到环保排放标准的各
类机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应予关停或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要求关停的机
组。”除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白城发电公司(总装机容量 132.00 万千瓦)、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松花江第一热电分公司(总装机容量 35.00 万千瓦)、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四平第一热电公司(总装机容量 35.00 万千瓦)、吉林
松花江热电有限公司(总装机容量 38.00 万千瓦)、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长
春热电分公司(总装机容量 70.00 万千瓦)五大机组外,吉林松花江热电有限
公司共有 13 万千瓦背压机组,该机组以供热供汽为主,兼顾发电,按“以热定
电”方式运行的供热式发电机组。机组没有“冷源损失”,可实现能量全部利用,
符合国家“节能减排”环保政策的要求,是目前国家能源局积极推广的节能环保
的热电联产机组。按照《关于加快关停小火电机组若干意见的通知》中对于小
火电关停标准的要求,发行人现有机组暂不触及关停标准,但是未来若企业的
发电机组不能满足国家政策要求,将面临一定关停的风险。
火力发电是发行人核心业务之一,近三年,发行人煤电业务收入分别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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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电力生产企业转型,但电煤等燃料采购支出仍是运营成本的主要部分,因
此,发行人的营业利润将直接受到煤炭成本的影响。2021 年以来,受去产能政
策影响,煤炭整体产量降低,库存进一步压缩,市场供需关系扭转,煤炭价格
大幅上涨,不排除煤炭价格因阶段性、局部性波动给公司盈利水平带来一定的
负面影响。
发行人煤电机组 2024 年平均发电利用小时数为 2,107.83 小时。随着国家
“西电东送”战略的实施以及电网建设速度的加快,发行人面临的市场竞争日趋
激烈,未来的煤电发电利用小时存在下降的风险。
近一年,发行人煤炭采购的前五名供应商中,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
司和上海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为前两大供应商,合计采购占比 22.76%。煤炭
为发行人主要原材料,价格变动直接影响企业的经营情况,由于集中度较高,
如未来公司主要煤炭供应商发生影响生产及经营变动的事件,造成煤价的大幅
波动,将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造成直接和重大的影响。
发行人是吉林省唯一一家电力上市企业,截至 2024 年末发行人发电总装机
容量 1,444.11 万千瓦,其中:煤电装机 330.00 万千瓦,均为热电联产机组,发
电及热力业务遍及长春、吉林、四平、白城。由于居民供热关系到民生问题,
供热产品价格刚性较大,公司较难做出价格调整,但煤炭价格较为市场化,煤
炭价格上涨将导致供热成本持续提升,因此公司面临因供热产品定价弹性小而
影响自身盈利能力的风险。
公司煤电业务以煤炭为主要原材料,生产过程中会产生废气、废水和固体
废弃物等污染排放物,环保要求较高,如果处理不当,可能造成环境污染而受
到国家相关部门的处罚,从而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造成一定影响。
随着国家对环保方面的要求日趋提高,国家及地方政府可能出台新的法律
法规,提高环保标准,不断提高对火电企业生产经营的环保要求,可能导致公
司的环保成本增加,从而对公司的盈利水平造成一定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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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公司坚持新能源发展战略,在全国布局开发风电、光伏产业,新
能源电站规模快速扩张,逐步转型为以新能源发电为主的企业。目前公司新能
源装机已遍布吉林、甘肃、青海、安徽、江西等多个省份,新能源全国发展格
局已基本形成,且在建项目和拟建项目较多。随着公司新能源建设规模不断扩
张,如果未来公司在项目建设、资金投入、运营管理等方面不能跟上公司发展
速度,公司可能面临新能源建设投资规模扩张较快的风险,可能对发行人的经
营效率产生不利影响。
近年来,吉林省内经济增长呈波动态势,2022 年吉林省 GDP 为 13,070.24
亿元,同比下降 1.9%,全社会用电量 852.24 亿千瓦时,同比增长 1.08%。2023
年吉林省 GDP 为 13,531.19 亿元,同比增长 6.3%,全社会用电量 928.24 亿千瓦
时,同比增长 8.92%。2024 年吉林省 GDP 为 14,361.22 亿元,同比增长 4.3%,
全社会用电量 950.10 亿千瓦时,同比增长 2.35%。总体来看呈明显的波动态势,
随着吉林省域内装机规模增加,未来发行人机组利用效率存在受地区经济影响
而下滑的风险。
(三)管理风险
发行人子公司数量较多,各子、分公司存在资源调节、内部协调发展问题。
发行人的业务经营区域遍布吉林、甘肃、青海、安徽、江西、北京、云南、河
北、河南、上海等多个地区,增加了发行人对子、分公司、控股公司跨地区管
理、营销以及投资决策的难度。发行人的子、分以及控股公司的主营业务涉及
火电、风电、太阳能发电、供热多个领域,不同业务领域间的子公司存在一定
的业务协调难度,可能影响发行人的经营效率。
发行人已形成多级决策机制相互配合、相互制衡,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
构,如发生突发事件,例如事故灾难、生产安全事件、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因故
无法履行职责等,可能对发行人的治理机制造成一定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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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同一实际控制人所属企业、下属子公司及关联方存在
煤炭采购经营性关联交易以及租赁、担保等非经营性关联交易。尽管发行人与
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以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进行定价,并经董事会、股东
会审批后进行,但关联交易仍存在降低发行人竞争能力和独立性的可能性,导
致一定的关联交易风险。
近一期末,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
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 107,438.70 万股,持股比例为 29.62%。虽然发行人的
实际控制人相对持股比例较高,但绝对持股比例较低,如未来国家政策或市场
情况产生较大波动,或造成实际控制人变更的风险。
(四)政策风险
电力和热力产品价格受政府部门直接调控影响较大,预计在未来几年内,
发行人所处地区仍由政府主导电力和热力产品价格的形成与变动。如果出现煤
炭价格上涨而电价和热价没有及时相应调高的情况,可能会对发行人的未来收
益产生不利影响。
我国电力体制改革可能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产生一定影响。2002 年 3 月,
国务院批准的《电力体制改革方案》确立了电力行业“厂网分开,竞价上网”的
改革方向。2015 年 3 月,国务院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
意见》(中发20159 号文),新方案内容概括为“三放开、一独立、三加强”,
即有序向社会资本放开配售电业务、有序放开输配以外的竞争性电价、有序放
开公益性调节性以外的发用电计划,推进相对独立、规范运行的电力交易机构,
强化政府监管、强化电力统筹规划、强化电力安全和可靠性供应。鉴于电力行
业在国民经济发展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在历次宏观经济调控过程中,电力
行业都属于调控重点,对政策调整高度敏感,未来可能发生的体制改革将会对
公司经营环境产生重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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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国家针对火电行业陆续出台了一系列调控政策,旨在促进兼并重组、
淘汰落后产能、加快结构调整、推动产业升级。《国务院关于发布实施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的决定》(国发200540 号)、《国务院批转发展改革委、
能源办关于加快关停小火电机组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发20072 号文)、《国
务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0715 号)、《国务
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7 号)和《国家发展
文件均对电力行业提出了较高的淘汰落后产能要求。国家电力产业政策的调整
可能影响发行人的经营活动,从而对发行人的经营和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由于煤产品的特殊性,其开采受到政府有关部门的严格管制,企业进行煤炭生
产、加工、销售的相关审批、监管较为严格。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制定
煤炭产业发展规划和综合平衡等重大政策,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负责煤矿安全
监察,有关行业监管、行业标准制定的职能由中国煤炭工业协会行使。2021 年
意见稿。该意见稿由国家发改委制定,其中明确 2022 年的煤炭长协签订范围进
一步扩大,核定能力在 30 万吨及以上的煤炭生产企业原则上均被纳入签订范围;
需求一侧,要求发电供热企业除进口煤以外的用煤 100%签订长协。价格方面,
“基准价+浮动价”的定价机制不变,但意见提出,新一年的动力煤长协将每月一
调。若未来煤价政策进一步调整,可能对发行人的营运成本造成不利影响。
发行人所属煤电业务均位于吉林省内,是吉林省经济发展和民生保障所需
电力及热力供应的主要能源企业之一。在“碳中和、碳达峰”能源政策背景下,
煤电业务未来发展可能面临一定制约,且东北地区煤电机组发电利用小时数偏
低、煤炭成本受市场波动影响较大,受上述因素影响,发行人煤电业务收入未
来存在波动风险,可能对发行人的未来收益产生不利影响。
近年来,国家电力主管部门对新能源上网电价补贴的水平逐步降低。随着
我国新能源发电企业的电站投资建设成本逐步降低,在可预见的将来,风力发
电和光伏发电的电价将继续施行“补贴退坡”机制,对公司未来新增的新能源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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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电价可能造成不利影响,进而将减少发行人未来新能源业务的补贴收入规模,
存在发行人未来新能源补贴收入规模下滑风险。
针对公司现存的煤电、热力等行业,国家均出台了相应的环保政策。虽然
公司均已按照相关政策规定实现了达标排放,但随着国家对节能和环保越来越
重视,可能出台更加严格的环保政策,公司相应可能会增加新的环保投入,进
而面临成本加大的风险。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发行人目前经营的业务涉及多项税费,包括企业所得
税、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费、城镇土地使用税等,相关税收政策变化和税率
调整,都会对发行人的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程度的影响。
根据《可再生能源法》、《可再生能源发电有关管理规定》、《电网企业
全额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监管办法》以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源综
合利用及其他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发行人的风电等清洁能源
业务可享受包括强制性并网、全额购买可再生能源并网发电项目所产生的上网
电量以及销售风电电量所须缴纳的增值税可享有减免或退税 50%的税收优惠等
优惠政策。
如果我国政府未来变更或取消上述对于清洁能源行业的政策及优惠措施,
则可能对公司的业务、财务状况、盈利能力或发展前景造成一定影响。
风电发电和光伏发电等可再生能源(尤其是光伏)的技术属性使每日的发
电高峰和人们的用电负荷高峰不一致,这对所有类型的发电都会造成经济性影
响,包括可再生能源自身。在资源丰富时,可再生能源会输出大量电能,替代
高边际成本的资源(如煤气火力发电)产生的电能。鉴于电价一般是基于市场
公认的最高边际成本而定,可再生能源产生的多余电力将拉低市场电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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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发行概况
一、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及发行条款
(一)本次债券的核准情况
申请注册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同意注册发行公司债券,注册总额不超过人
民币 30 亿元(具体发行规模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的市场情况确定),
分期发行。
于申请注册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发行人于 2024 年 9 月 26 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吉林
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
监许可20241329 号),同意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 30 亿元
科技创新公司债券。
(二)本期债券的发行条款
发行主体: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债券名称: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科
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
发行金额: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不超过 10 亿元(含 10 亿元)。
债券期限:本期债券期限为 3 年期。
债券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本期债券票面金额为 100 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债券登记机
构开立的托管账户登记托管。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持有人可按照有关主
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等操作。
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债券票面利率将根据
网下询价簿记结果,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还本付息方式及支付金额: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
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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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息日:本期债券的起息日 2025 年 7 月 15 日。
利息登记日:本期债券利息登记日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在
利息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就本期债券获得该
利息登记日所在计息年度的利息。
付息日: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 2026 至 2028 年每年的 7 月 15 日(如遇法定
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日起不
另行计息)。
到期日:本期债券的到期日为 2028 年 7 月 15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
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兑付登记日:本期债券的兑付债权登记日为兑付日之前的第 1 个交易日。
兑付日:本期债券的本金兑付日为 2028 年 7 月 15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
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应兑付债券本金自兑付日起不另计利
息)。
兑付价格:本期债券兑付价格为 100 元,与面值一致。
偿付顺序:本期债券清偿顺序等同于发行人普通债务。
付息、兑付方式:本期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
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支付方式及金额:本期债券于每年的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金额为投
资者截至利息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与对应的票面年利率的
乘积;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兑付登记日收市时所持
有的本期债券最后一期利息及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的本金。
担保情况:本期债券无担保。
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本期债券无评级,根据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
限责任公司出具的《2025 年度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信用评级报告》,发行人
有效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 级,评级展望为稳定。在本期债券的存续期内,资
信评级机构每年将对公司主体信用等级进行一次跟踪评级。
牵头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债券受托管理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
联席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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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发行方式:本期债券采取网下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询价配售的方式,由发
行人与簿记管理人根据簿记建档情况进行债券配售(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
外)。
发行对象:本期债券面向《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 年修订)、国
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并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A 股证券账户的专业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本期债券不向发行人股东优先配售。
配售规则:主承销商根据网下询价结果对所有有效申购进行配售,投资者
的获配售金额不会超过其有效申购中相应的最大申购金额。公司将按照投资者
的申购利率从低到高进行簿记建档,按照申购利率从低到高对申购金额进行累
计,当累计金额超过或等于本期债券发行总额时所对应的最高申购利率确认为
发行利率。申购利率在最终发行利率以下(含发行利率)的投资者原则上按照
价格优先的原则配售;在价格相同的情况下,按照等比例原则进行配售,同时
适当考虑长期合作的投资者优先。
承销方式:本期债券由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拟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债券发行、登记托管结算及上市流通安排:本期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尽
快向深交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具体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募集资金用途: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拟用于项目建设、
项目前期借款的偿还、项目前期投入的自有资金置换以及偿还有息债务本息。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安排指定账户作为募
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与划转。
通用质押式回购安排:本期债券无评级,根据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
任公司出具的《2025 年度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信用评级报告》,发行人有效
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 级,评级展望为稳定。在本期债券的存续期内,资信评
级机构每年将对公司主体信用等级进行一次跟踪评级。本公司认为本期债券符
合通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具体回购资格及折算率等事宜以证券登记
机构的相关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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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安排:本期发行结束后,公司将尽快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期
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本期债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上市条件,将采取匹配成交、
点击成交、询价成交、竞买成交及协商成交的交易方式。但本期债券上市前,
公司财务状况、经营业绩、现金流和信用评级等情况可能出现重大变化,公司
无法保证本期债券上市申请能够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若届时本期债券无
法上市,投资者有权选择将本期债券回售予本公司。因公司经营与收益等情况
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由债券投资者自行承担,本期债券不能在
除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外的其他交易场所上市。
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所
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三)本期债券发行及上市交易安排
发行公告刊登日期:2025 年 7 月 11 日。
发行首日:2025 年 7 月 15 日。
预计发行期限:2025 年 7 月 15 日,共 1 个交易日。
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尽快向深交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上市交易
的申请。具体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主承销商1可于深交所市场为本期债券持续提供流动
性服务。
二、认购人承诺
购买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包括本期债券的初始购买人和二级市场的购买人,
及以其他方式合法取得本期债券的人,下同)被视为作出以下承诺:
(一)接受本募集说明书对债券持有人的权利义务的所有规定并受其约束;
(二)本期债券的发行人依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合法变更,在经有
关主管部门批准后并依法就该等变更进行信息披露时,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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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
(三)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申请本期债券在深交所上市交易,
并由主承销商代为办理相关手续,投资者同意并接受此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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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募集资金运用
一、募集资金运用计划
(一)本期债券募集资金规模
本次债券的发行经发行人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获得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对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
创新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329号)注册,本次债券发行总
额不超过30.00亿元。
本期债券发行总额不超过10亿元(含10亿元)。
(二)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不超过10亿元(含10亿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拟
用于项目建设、项目前期借款的偿还、项目前期投入的自有资金置换以及偿还
有息债务本息。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中4亿元拟用于项目建设、项目前期借款的偿还、项目前
期投入的自有资金置换等。具体项目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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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本期债券募投项目情况表
单位:%、亿元
拟偿
发行人 项目 拟使用 占项目 占募集 募集
序 项目建 项目建 项目建 项目建 运营情 项目已 还借
项目名称 项目公司 持股比 总投 项目资金来源 募集规 总投资 资金比 资金
号 设内容 设期 设进度 成时间 况 投资额 款到
例 资额 模 比例 例 用途
期日
广西吉投
实收资本金
邕宁百济新平 智慧能源 风力发 2024- 2025 已并网 项目
风电项目 科技有限 电 2025 年 30 台 建设
他来源于借款
公司
广西吉投
实收资本金 2
邕宁那楼风电 智慧能源 风力发 2024- 2025 已并网 项目
项目 科技有限 电 2025 年 26 台 建设
源于借款
公司
偿还
光伏部 借款
风力发
分已并
白城分布式发 白城吉电 电、光 实收资本金
体化示范项目 有限公司 电、制 他来源于借款
氢站正
氢站
在建设
项目
建设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拟偿
发行人 项目 拟使用 占项目 占募集 募集
序 项目建 项目建 项目建 项目建 运营情 项目已 还借
项目名称 项目公司 持股比 总投 项目资金来源 募集规 总投资 资金比 资金
号 设内容 设期 设进度 成时间 况 投资额 款到
例 资额 模 比例 例 用途
期日
实收资本金
延长县郭旗村 延长群鑫 偿还
太阳能 府资金拨款, 2018- 2018 网,运 2032/
发电 企业非债务性 2018 年 营情况 12/19
扶贫电站项目 公司 借款
自筹 1.03 良好
亿,应付未付
合计 28.60 - - 19.85 4.00 13.99 40.00
注:本次拟偿还的项目借款均可提前清偿。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上述募投项目主体均为纳入发行人合并范围的控股子公司,截至本募集说
明书出具日,邕宁百济新平风电项目、邕宁那楼风电项目、白城分布式发电制
氢加氢一体化示范项目尚处于建设阶段,延长县郭旗村17兆瓦光伏扶贫电站项
目已完工并网,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用于邕宁百济新平风电项目、邕宁那楼风电
项目、白城分布式发电制氢加氢一体化示范项目的规模不超过项目总投资规模
中发行人投资责任规模的70%,此外用于延长县郭旗村17兆瓦光伏扶贫电站项
目的募集资金为偿还发行人收购该项目的银行借款,非用于项目建设,募集资
金使用规模具备合理性。发行人承诺,本次募集资金如拟用于置换募投项目自
有资金投入,将用于对发行前12个月内的科技创新投资支出进行置换。
在全球能源形势紧张、全球气候变暖的时代背景下,提高可再生能源利用
率,尤其发展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是改善生态、保护环境的有效途径。上述
募投项目均为风力发电及光伏发电类项目,通过推动风力发电、光伏发电项目
开发建设,积极响应我国“十四五”发展规划,助力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2060
年前实现碳中和的双碳目标,符合国家宏观调控政策、产业政策和固定资产管
理法规制度。
上述募投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1)邕宁百济新平风电项目
广西邕宁百济新平 200MW 风电项目规划总装机容量 200MW,拟安装 40
台单机容量为 5MW 的风电机组,同时以租赁形式配备容量为 40MW/80MWh
电化学储能系统,项目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邕宁区百济镇境内。本项目
总投资 124,959.03 万元,预计本风电场工程年上网电量为 4.064 亿 kWh,年平
均等效利用小时为 2,032 小时。
根据《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强
首府战略的若干意见》,南宁市将大力发展绿色产业,重点推动新能源、新能
源汽车、新材料、节能环保装备等研发及装备制造产业做大做强,加快发展风
能、生物质能等清洁能源和可替代能源产业,积极发展绿色生态农业。本募投
项目基于南宁市风能资源较丰富、并网条件好的能源资源禀赋条件,适宜进行
风电场的建设,送电方向为广西电网,目前当地电网以火电为主。向电网输出
稳定的电源,发展可再生能源,提高风电、小水电、生物质能、光伏电源等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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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生能源在能源消耗中的比例是促进能源结构多元化、优化能源结构、促进电
网健康发展的必然选择,不仅可以解决当地用电需求,还利于电网结构的调整,
并优化能源结构,以多元化能源开发的方式满足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符合国
家能源产业发展方向,对当地的经济发展产生积极的促进作用,可显著地减少
化石能源的消耗,减少因燃煤发电等排放的有害气体对大气环境的污染。
本项目用地性质为建设用地,包括升压站、风机、箱变,已获取“建设项目
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及“南宁市邕宁区人民政府关于邕宁百济新平风电场项
目土地征收预公告”。本项目已完成土地招拍挂,并签订土地出让协议,并已支
付 50%土地款,预计 2025 年 6 月底再支付剩余土地款后办理土地使用权证书,
预计不会对项目建设及本次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合规性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本募投项目已取得的主要审批情况如下:
序号 发文机构 审批内容 文号 发文日期
南宁市发展和改革 南发改能源项目
委员会 202311 号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 用字第
选址意见书 450101202300036 号
广西电网有限责任 桂电规划〔2023〕
公司 251 号
本项目收益来源于上网发电收入,根据桂工信运行函【2023】2987 号《自
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征求(征求意见
稿)》,风电发电企业超过等效上网电量的电量参与市场化交易,风电发电企
业等效利用小时数为 800 小时。其中等效上网电量的电量部分按照集中式风电
核定上网电价 0.4207 元/kWh 测算,市场化部分结算单价参照发行人可比项目
按照 0.336 元/MW 测算。本项目可研年利用小时为 2032 小时,故本项目经营期
按照含税平均上网电价为 0.3593 元/kWh 进行测算。
本项目全部投资内部收益率(税后)为 5.90%,投资回收期(税后)为
盈利情况预计如下:
单位:MWh、万元
项目 2026 年 2027 年 2028 年 2029 年 2030 年 2031 年 2032 年
上网电量 406,400 406,400 406,400 406,400 406,400 406,400 406,400
销售收入 12,922.08 12,922.08 12,922.08 12,922.08 12,922.08 12,922.08 12,922.08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销售税金附加 - - - - - - -
总成本费用 11,738.46 11,459.73 11,181.01 10,902.28 10,623.56 11,128.53 10,849.81
净收益 1,183.62 1,462.35 1,741.07 2,019.80 2,298.52 1,793.55 2,072.27
净利润 1,183.62 1,462.35 1,741.07 1,868.31 2,126.13 1,659.03 1,554.20
(续表)
项目 2033 年 2034 年 2035 年 2036 年 2037 年 2038 年 2039 年
上网电量 406,400 406,400 406,400 406,400 406,400 406,400 406,400
销售收入 12,922.08 12,922.08 12,922.08 12,922.08 12,922.08 12,922.08 12,922.08
销售税金附加 128.65 167.99 167.99 167.99 167.99 167.99 167.99
总成本费用 10,571.08 10,292.36 10,013.63 9,734.91 9,456.18 9,177.46 8,898.73
净收益 2,222.35 2,461.73 2,740.46 3,019.18 3,297.91 3,576.63 3,855.36
净利润 2,149.20 2,476.25 2,685.30 2,894.34 3,103.38 3,312.43 3,521.47
(续表)
项目 2040 年 2041 年 2042 年 2043 年 2044 年 2045 年 合计
上网电量 406,400 406,400 406,400 406,400 406,400 406,400 8,128,000
销售收入 12,922.08 12,922.08 12,922.08 12,922.08 12,922.08 12,922.08 258,441.63
销售税金
附加
总成本费
用
净收益 4,134.08 4,412.81 4,412.81 4,412.81 4,412.81 4,412.81 59,942.96
净利润 3,730.52 3,939.56 3,939.56 3,939.56 3,939.56 3,939.56 55,165.42
注:1、销售收入=上网电量*电价;
支出和其他费用;
按照债券期限 3 年期计算,本项目在债券存续期内项目净收益预计为
券存续期内项目净收益预计为 4,387.04 万元。
(2)邕宁那楼风电项目
广西邕宁那楼 200MW 风电项目规划总装机容量 200MW,拟安装 40 台单
机容量为 5MW 的风电机组,同时以租赁方式配备容量为 40MW/80MWh 电化
学储能系统,新建一座 220kV 升压站,项目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邕宁区
那楼镇境内。本项目总投资 132,990.35 万元,预计本风电场工程年上网电量为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根据《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强
首府战略的若干意见》,南宁市将大力发展绿色产业,重点推动新能源、新能
源汽车、新材料、节能环保装备等研发及装备制造产业做大做强,加快发展风
能、生物质能等清洁能源和可替代能源产业,积极发展绿色生态农业。本募投
项目基于南宁市风能资源较丰富、并网条件好的能源资源禀赋条件,适宜进行
风电场的建设,送电方向为广西电网,目前当地电网以火电为主。向电网输出
稳定的电源,发展可再生能源,提高风电、小水电、生物质能、光伏电源等可
再生能源在能源消耗中的比例是促进能源结构多元化、优化能源结构、促进电
网健康发展的必然选择,不仅可以解决当地用电需求,还利于电网结构的调整,
并优化能源结构,以多元化能源开发的方式满足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符合国
家能源产业发展方向,对当地的经济发展产生积极的促进作用,可显著地减少
化石能源的消耗,减少因燃煤发电等排放的有害气体对大气环境的污染。
本项目用地性质为建设用地,包括升压站、风机、箱变,已获取“建设项目
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及“南宁市邕宁区人民政府关于邕宁那楼风电场项目土
地征收预公告”。本项目已完成土地招拍挂,并签订土地出让协议,并已支付
计不会对项目建设及本次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合规性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本募投项目已取得的主要审批情况如下:
序号 发文机构 审批内容 文号 发文日期
南宁市发展和改革 南发改能源项目 2023 年 11 月 28
委员会 202310 号 日
用字第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
选址意见书
号
广西电网有限责任 桂电规划〔2023〕
公司 251 号
南审环建202428
号
本项目收益来源于上网发电收入,根据桂工信运行函【2023】2987 号《自
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征求(征求意见
稿)》,风电发电企业超过等效上网电量的电量参与市场化交易,风电发电企
业等效利用小时数为 800 小时。其中等效上网电量的电量部分按照集中式风电
核定上网电价 0.4207 元/kWh 测算,市场化部分结算单价参照发行人可比项目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按照 0.336 元/MW 测算。本项目可研年利用小时为 2110 小时,故本项目经营期
按照含税平均上网电价为 0.3581 元/kWh 进行测算。
本项目全部投资内部收益率(税后)为 5.89%,投资回收期(税后)为
盈利情况预计如下:
单位:MWh、万元
项目 2026 年 2027 年 2028 年 2029 年 2030 年 2031 年 2032 年
上网电量 42,200 42,200 42,200 42,200 42,200 42,200 42,200
销售收入 13,373.29 13,373.29 13,373.29 13,373.29 13,373.29 13,373.29 13,373.29
销售税金附加 - - - - - - -
总成本费用 12,188.77 11,892.22 11,595.66 11,299.11 11,002.55 11,489.70 11,193.14
净收益 1,184.52 1,481.07 1,777.63 2,074.18 2,370.74 1,883.59 2,180.15
净利润 1,184.52 1,481.08 1,777.63 1,918.62 2,192.93 1,648.15 1,635.11
(续表)
项目 2033 年 2034 年 2035 年 2036 年 2037 年 2038 年 2039 年
上网电量 42,200 42,200 42,200 42,200 42,200 42,200 42,200
销售收入 13,373.29 13,373.29 13,373.29 13,373.29 13,373.29 13,373.29 13,373.29
销售税金附加 92.46 173.85 173.85 173.85 173.85 173.85 173.85
总成本费用 10,896.59 10,600.03 10,303.48 10,006.93 9,710.37 9,413.82 9,117.26
净收益 2,384.24 2,599.41 2,895.96 3,192.51 3,489.07 3,785.62 4,082.18
净利润 2,134.91 2,601.50 2,823.92 3,046.33 3,268.75 3,491.16 3,713.58
(续表)
项目 2040 年 2041 年 2042 年 2043 年 2044 年 2045 年 合计
上网电量 42,200 42,200 42,200 42,200 42,200 42,200 844,000
销售收入 13,373.29 13,373.29 13,373.29 13,373.29 13,373.29 13,373.29 267,465.84
销售税金附加 173.85 173.85 173.85 173.85 173.85 173.85 2,178.69
总成本费用 8,820.71 8,524.15 8,524.15 8,524.15 8,524.15 8,524.15 202,151.10
净收益 4,378.73 4,675.29 4,675.29 4,675.29 4,675.29 4,675.29 63,136.05
净利润 3,936.00 4,158.41 4,158.41 4,158.41 4,158.41 4,158.41 57,646.26
注:1、销售收入=上网电量*电价;
支出和其他费用;
按照债券期限 3 年期计算,本项目在债券存续期内项目净收益预计为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券存续期内项目净收益预计为 4,443.22 万元。
(3)白城分布式发电制氢加氢一体化示范项目
白城分布式发电制氢加氢一体化示范项目位于白城市工业园区,项目总投
资为 12,617.54 万元,新能源装机 10.6MW,其中风电 6.6MW、光伏 4.0MW;
新建一座制氢站,配置 1 台 1000Nm3/h 碱液电解水制氢设备及 1 台 200Nm3/h
质子交换膜(PEM)纯水制氢设备,配套建设 20MPa 及 45MPa 氢气压缩和储
存系统,年制氢量 295 吨,光伏年均等效利用小时数 1350 小时,风电年均等效
利用小时数 3300 小时,运营期售氢价格 32 元/公斤(含税),上网电价 0.3731
元千瓦时(含税),项目发电优先制氢,余电上网。
的目标。2020 年 10 月东北首条氢燃料公交线路在白城市投运,为加快氢能产
业发展,白城市谋划建设氢燃料公交配套项目,即白城分布式发电制氢加氢一
体化示范项目。本项目采用新能源发电制取“绿氢”,实现分布式发电就地制氢、
储氢、用氢的示范作用,示范引领“中国北方氢谷”建设,为吉电股份“绿氢”产
业发展提供“试验田”。本项目处于白城市,该地区经济和社会事业已取得长足
进步,但由于环境、地理位置等客观条件的制约,同发达地区相比还存在一定
的差距,要实现地区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必须改变以往依赖农业、牧业的单调
经济结构,需对资源进行重新配置。要充分利用光伏、风力、牧副业产品等潜
在优势,加快产业结构调整,逐步提高科技含量,增进经济效益,同时近年来,
由于城市经济建设发展,城市运输迅速增长,市政基础设施、能源供给需求与
消耗与日俱增,而且随着氢能应用大力发展,特别是绿电制氢工艺在促进“碳峰
值,碳中和”中不可替代作用,该项目将产生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本募投项目用地已取得不动产权证,具体用地情况如下:
是否缴 是否取
土地用 权利性
权证编号 坐落 用地面积 纳土地 得土地
途 质
规费 权证
白城市北海街西,万达路
吉(2022)白城市不 工业用
桥北,天龙饲料南,天鹅 8600 ㎡ 出让 是 是
动产权第 0003984 号 地
湖湿地公园西
本募投项目已取得的主要审批情况如下:
序号 发文机构 审批内容 文号 发文日期
白城市发展和改革 2107-220800-04-01- 2021 年 10 月 11
委员会 468592 日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吉林省发展和改革 2112-220000-04-01-
委员会 886379
吉林省发展和改革 吉发改审批
委员会 【2025】20 号
白城市生态环境局 白环园审字
工业园区分局 【2023】2 号
白环审字〔2025〕
地字第 220802
(2022)03001 号
建字第
关于白城市新能源
白城工业园区经济
发展局
请示的复函
本项目收益来源于上网发电收入及氢气销售收入,其中,上网电价按照吉
林省标杆电价结算,氢气价格按照 32 元/公斤(含税)。根据《吉林省物价局
关于合理调整电价结构有关事项的通知》,从 2017 年 7 月 1 日起,可再生能源
发电项目上网电价由电网企业结算的燃煤标杆上网电价调整为 0.3731 元/千瓦时;
上网电量根据项目所在地光照强度及项目装机容量进行测算,因光伏发电项目
组件存在衰减,故运营期内上网电量按照首年 2%、次年起 0.55%/年的系统衰
减率进行测算。
本项目全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税后)为 4.83%,投资回收期(税后)为
期 20 年,项目运营期内电费收入及盈利情况预计如下:
单位:MWh、吨、万元
项目 建设期 2026 年 2027 年 2028 年 2029 年 2030 年 2031 年 2032 年
上网电量 - 11,832.04 11,832.04 11,832.04 11,832.04 11,832.04 11,832.04 11,832.04
氢气销量 - 295 295 295 295 295 295 295
销售收入 - 1,223.23 1,223.23 1,223.23 1,223.23 1,223.23 1,223.23 1,223.23
销售税金附加 - - - - - - - -
总成本费用 230.02 1,295.36 1,202.78 1,168.71 1,139.17 1,109.84 1,080.50 1,051.17
净收益 -230.02 -72.12 20.46 54.52 84.06 113.39 142.73 172.07
净利润 -230.02 -72.12 20.46 54.52 84.06 113.39 114.48 129.05
(续表)
项目 2033 年 2034 年 2035 年 2036 年 2037 年 2038 年 2039 年
上网电量 11,832.04 11,832.04 11,832.04 11,832.04 11,832.04 11,832.04 11,832.04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氢气销量 295 295 295 295 295 295 295
销售收入 1,223.23 1,223.23 1,223.23 1,223.23 1,223.23 1,223.23 1,223.23
销售税金附加 10.02 15.90 15.90 15.90 15.90 15.90 15.90
总成本费用 1,021.83 992.50 963.16 933.83 904.49 875.16 845.82
净收益 191.38 214.83 244.17 273.50 302.84 332.17 361.51
净利润 143.54 180.17 202.17 224.17 246.17 268.18 290.18
(续表)
项目 2040 年 2041 年 2042 年 2043 年 2044 年 2045 年 合计
上网电量 11,832.04 11,832.04 11,832.04 11,832.04 11,832.04 11,832.04 236,640.80
氢气销量 295 295 295 295 295 295 5,900
销售收入 1,223.23 1,223.23 1,223.23 1,223.23 1,223.23 1,223.23 24,464.66
销售税金附加 15.90 15.90 15.90 15.90 15.90 15.90 200.84
总成本费用 1,119.72 787.15 787.15 787.15 787.15 787.15 19,869.80
净收益 87.61 420.18 420.18 420.18 420.18 420.18 4,698.74
净利润 84.76 334.18 334.18 334.18 334.18 334.18 3,524.05
注:1、销售收入=上网电量*电价+氢气销量*售氢单价;
支出和其他费用;
应的财务费用支出。
按照债券期限 3 年期计算,本项目在债券存续期内项目净收益预计为 2.86
万元。按照发行人持有该项目公司 100%的股权比例计算,发行人在债券存续期
内项目净收益预计为 2.86 万元。
(4)延长县郭旗村17兆瓦光伏扶贫电站项目
延长县郑庄镇郭旗村 17 兆瓦光伏扶贫电站项目位于陕西省延安市延长县郑
庄镇郭旗村井沟梁山。本项目装机容量为 17MWp,年平均上网电量约 1864.36
万 kWh,与相同发电量的火电厂相比,每年可为电网节约标煤约 7457.44 吨
(火电煤耗按 2012 年全国平均值 326g/kWh 计),相应每年可减少多种大气污
染物的排放,其中减排 18587.6 吨二氧化碳、559.3 吨二氧化硫、279.65 吨氮氧
化物、232 吨烟尘。距离延安市延长县约 15 公里,占地约 66 公顷。规划装机容
量 17MW。项目于 2018 年 12 月 12 日全容量并网投产,发行人于 2020 年 12 月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陕西省及延安市十分重视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和利用,为实现当地能源工业
发展规划目标,促进当地可再生能源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提高可再生能
源开发利用水平,加快能源结构调整,减少煤炭等化石能源消耗对环境产生的
污染,陕西将利用各种途径来发展新能源。本光伏电站项目的建设对于当地的
环境保护、减少大气污染具有积极的作用,并有明显的节能、环境和社会效益。
可达到充分利用可再生能源、节约不可再生化石资源的目的,将大大减少对环
境的污染,同时还可节约大量淡水资源,对改善大气环境有积极的作用。同时,
本光伏电站的开发,有利于促进地区相关产业如建材、设备业的大力发展,对
扩大就业和发展第三产业将起到显著作用,从而带动和促进地区国民经济的全
面发展和社会进步。随着太阳能光伏电站的相继开发,光伏发电将成为当地的
又一大产业,为地方开辟新的经济增长点,对拉动地方经济的发展起到积极作
用。
本募投项目用地已取得不动产权证,具体用地情况如下:
是否缴 是否取
权证编号 坐落 用地面积 土地用途 权利性质 纳土地 得土地
规费 权证
陕西(2021)延长 公用设施
延长县郑庄镇郭旗村 3202.79 出让/自建
县不动产权第 用地/公 是 是
本募投项目已取得的主要审批情况如下:
序号 发文机构 审批内容 文号 发文日期
延安市生态环境局
延长分局
长自然资规地字第
延长县行政审批服 长行审建字第
务局 610621202100013 号
延长县行政审批服 编号
务局 610621202108251801
本项目收益来源于上网发电收入,根据发改委 2015 年 12 月出台的《关于
完善陆上风电光伏发电上网标杆电价政策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3044 号
文)以及陕西省物价局《关于合理调整电价结构有关事项的通知》,本项目前
组上网电价 0.3545 元/kWh(含增值税)计算;上网电量根据项目所在地光照强
度及项目装机容量进行测算,因光伏发电项目组件存在衰减,故运营期内上网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电量按照首年 2%、后续每年较前一年衰减 0.80%的系统衰减率进行测算。
本项目全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税后)为 7.47%,投资回收期(税后)为
收入及盈利情况预计如下:
单位:MWh、万元
项目 2021 年 2022 年 2023 年 2024 年 2025 年 2026 年 2027 年 2028 年
上网电量 23,992.75 23,800.81 23,610.34 23,421.58 23,234.04 23,048.22 22,863.87 22,680.99
销售收入 1,868.46 1,853.51 1,838.68 1,823.98 1,809.38 1,794.91 1,780.55 1,766.31
销售税金附加 - - - - - 16.48 23.15 22.96
总成本费用 1,566.27 1,528.16 1,490.05 1,451.94 1,413.83 1,375.72 1,337.61 1,299.50
净收益 302.19 325.35 348.63 372.04 395.55 402.71 419.79 443.85
净利润 302.19 284.68 305.05 325.53 296.66 302.03 314.84 332.88
(续表)
项目 2029 年 2030 年 2031 年 2032 年 2033 年 2034 年 2035 年 2036 年
上网电量 22,499.57 22,319.62 22,140.90 21,963.90 21,788.11 21,613.80 21,440.95 21,269.33
销售收入 1,752.18 1,738.17 1,724.25 1,710.46 1,696.77 1,683.20 1,669.74 1,656.37
销售税金附加 22.78 22.60 22.42 22.24 22.06 21.88 21.71 21.53
总成本费用 1,261.39 1,223.28 1,185.18 1,147.07 1,108.96 1,070.85 1,070.85 1,070.85
净收益 468.01 492.29 516.65 541.15 565.75 590.47 577.18 563.99
净利润 351.00 369.21 387.49 405.87 424.32 442.85 432.89 423.00
(续表)
项目 2037 年 2038 年 2039 年 2040 年 2041 年 2042 年 2043 年 合计
上网电量 21,099.18 20,930.49 20,763.03 20,596.80 20,432.03 20,268.73 20,106.42 505,885.46
销售收入 1,643.12 1,629.99 651.37 646.16 640.99 635.86 630.77 34,645.18
销售税金附加 21.36 21.19 8.47 8.40 8.33 8.27 8.20 324.03
总成本费用 1,070.85 1,070.85 457.88 457.88 457.88 457.88 457.88 25,032.61
净收益 550.91 537.95 185.02 179.88 174.78 169.71 164.69 9,288.54
净利润 413.19 403.46 138.77 134.91 185.33 181.10 176.90 7,334.15
注:1、销售收入=上网电量*电价;
利、利息支出和其他费用;
应的财务费用支出。
本项目于 2018 年 12 月 12 日起全容量并网,参考本项目历史发电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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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量测算数据具备合理性。
按照债券期限 3 年期计算,本项目在债券存续期内项目净收益预计为
在债券存续期内项目净收益预计为 966.27 万元。
针对本期债券上述募投项目运营期光伏发电项目组件衰减率测算方面,根
据《光伏制造行业规范条件(2021 年本)》,晶硅组件衰减率首年不高于 2.5%,
后续每年不高于 0.6%,25 年内不高于 17%。本次募投项目中涉及光伏发电项
目的衰减率设定符合行业标准及市场主流晶体硅组件衰减情况,故本次募投项
目上网电量测算中,对光伏发电项目组件衰减率的设定具备合理性。
此外,上述募投项目上网电量测算变动趋势仅考虑光伏发电项目组件衰减
率,未考虑上网电量需求变动,主要系目前我国各地城镇用电量需求较大,同
时根据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印发的《清洁能源消纳情况综合监管工作方案》,其
督促电网企业优化清洁能源并网接入和调度运行,实现清洁能源优先上网和全
额保障性收购,各地政府也出台了相关响应政策支持清洁能源优先上网。本次
募投项目均为光伏发电量清洁能源,可优先上网,同时参考上述项目历史运营
数据,除部分正常损耗之外,各项目售电量与发电量基本持平,故上述募投项
目上网电量测算变动趋势未考虑上网电量需求变动具备合理性。
按照债券期限 3 年期、以及融资利率为 2.5%保守估计,上述募投项目按照
股权比例归属于发行人的债券存续期内项目净收益可覆盖本期债券用于项目建
设部分的债券利息,税后内部财务收益率大于零,但按照股权比例归属于发行
人的债券存续期内募投项目净收益对用于项目建设部分的债券本息的偿债资金
缺口合计为 31,200.61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按照股权比
对用于项目建
税后内部 债券存续期 例归属于发
拟使用募集 存续期间债 设部分的债券
序号 项目名称 财务收益 内项目净收 行人的债券
资金规模 券利息 本息的偿债资
率 益 存续期内项
金缺口
目净收益
邕宁百济新平风电
项目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按照股权比
对用于项目建
税后内部 债券存续期 例归属于发
拟使用募集 存续期间债 设部分的债券
序号 项目名称 财务收益 内项目净收 行人的债券
资金规模 券利息 本息的偿债资
率 益 存续期内项
金缺口
目净收益
氢加氢一体化示范
项目
延长县郭旗村 17 兆
目
- 合计 - 40,000 10,099.47 9,799.39 1,000.00 31,200.61
针对本次债券用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部分的债券本息偿付,发行人主要偿
债资金来源及保障措施如下:
(1)募投项目收益
上述募投项目债券存续期内整体收益情况良好,发行人承诺上述募投项目
债券存续期内所产生收入将优先用于偿还债券本息。
(2)良好的盈利能力
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营业收入分别为1,495,475.37万元、1,444,259.97万元、
量稳步增长以及风电、光伏发电不断投产,电力板块收入增加,带动公司整体
营业收入逐年增长。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分别为
流入,可为发行人偿还债务提供现金流支持。
(3)充足的银行授信额
截至2025年3月末,公司获得主要金融机构的授信额度为1,177.59亿元,已
用授信额度为543.72亿元,剩余授信额度为633.87亿元。一旦在本次债券兑付时
遇到突发性的资金周转问题,发行人可以通过银行的资金拆借予以解决。
综上所述,发行人偿债能力良好,对于债券存续期募投项目净收益无法覆
盖的债券本息资金缺口,发行人上述偿债资金来源可以良好覆盖,预计不会对
发行人本次债券偿付产生不利影响。
根据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公司可以根据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履行内部决策程
序,在不影响项目建设的前提下,将闲置的债券募集资金临时用于补充流动资
金(单次补充流动资金最长不超过12个月)。补充流动资金到期日之前,发行
人承诺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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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生产经营规划和项目建设进度需要,公司未来可能对募投项目进
行调整,投资于后续项目。如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于后续项目,公司将经公司
内部相应授权和决策机制批准后,进行临时信息披露。
募集资金用于约定的投资项目且使用完毕后有节余的,发行人可将节余部
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公司债务。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中6亿元拟用于偿还有债务本息,其中拟偿还有息债务本
息明细如下:
借款余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规
债务人 债务类型 债权人 借款起始日 借款到期日
(万元) 模(万元)
吉林电力股 银行借款 招商银行 2022-10-21 2025-09-15 34,000.00 34,000.00
份有限公司 银行借款 中国银行 2024-07-19 2025-07-19 30,000.00 26,000.00
合计 64,000.00 60,000.00
因本期债券的发行时间及实际发行规模尚有一定不确定性,发行人将综合
考虑本期债券发行时间及实际发行规模、募集资金的到账情况、相关债务本息
偿付要求、公司债务结构调整计划等因素,本着有利于优化公司债务结构和节
省财务费用的原则,未来可能在履行相关内部程序后调整偿还有息负债的具体
明细,并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在有息债务偿付日前,发行人可以在不影响偿债计划的前提下,根据公司
财务管理制度,将闲置的债券募集资金临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单次补充流动
资金最长不超过12个月)。
若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发行人将按照公司财务管理
制度等规定履行内部审批决策程序,并采取有效内部控制措施,确保临时补流
不违反规定和募集说明书约定,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正常实施。发行人
将提前做好临时补流资金的回收安排,于临时补流之日起12个月内或募集说明
书约定用途的相应付款节点的孰早日前,回收临时补流资金并归集至募集资金
专户。
(三)用于科技创新的认定
本期债券满足科技创新公司债券发行条件,主要认定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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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种公司债券》之“第七十八条”规定,“发行人申请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并在
本所上市或者挂牌的,最近一期末资产负债率原则上不高于80%。”截至2025年
同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发行上市审核业务指引第7号——专
项品种公司债券》之“第七十九条”规定,“科技创新类发行人应当具有显著的科
技创新属性,并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一)发行人最近3年累计研发投入占累计营业收入的5%以上,或者最近3
年累计研发投入金额在8,000万元以上且原则上相关成果所属主营业务板块最近
(二)发行人报告期内科技创新领域累计营业收入占营业总收入的50%以
上;
(三)发行人形成核心技术和主营业务收入的发明专利(含国防专利)合
计30项以上,或者为具有50项以上著作权的软件行业企业。”
末,发行人形成核心技术和主营业务收入的发明专利合计71项,主要涉及光伏、
风电、煤电、氢能等领域,相关成果所属主营业务板块为电力板块,2022-2024
年度,发行人电力板块营业收入分别为114.11亿元、117.39亿元和120.11亿元,
电力板块最近3年累计营业收入占发行人营业收入的比重达81.51%,满足上款第
(一)条和第(三)条对于科技创新类发行人认定要求。
发行人是国家电投控股的上市公司,以清洁能源供应为核心主业,在全国
范围内积极拓展新能源业务。电力行业作为全球能源产业加快从化石能源向清
洁低碳能源转型的重要行业,世界主要国家纷纷出台清洁能源支持政策,加大
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投入,加快能源与数字化融合。
发行人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积极主动践行习近
平生态文明思想和绿色发展理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深入践
行能源安全新战略,聚 焦“新能源+”、绿色氢基能源“双赛道”,全面提升“投资、
开发、建设、技术、创新、运营”六大核心能力,坚持 “精细严实”工作法,充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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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资本运作平台作用,以建设世界一流清洁能源企业(上市公司)为战略目
标,以绿色、清洁、低碳为核心理念,主动适应环境变化和市场竞争,提升企
业核心竞争力,推进公司“二次转型”。发行人行业地位领先,连续6年蝉联全球
新能源五百强,2024年名列第247位。
发行人带头推动吉林省氢能产业发展,从产业规划、资源整合、科技创新、
项目落地等方面,已具备从上游科技研发至下游产品应用全产业链资源能力,
成为领军氢基绿色能源产业发展的核心力量。
发行人始终把创新作为发展的有力支撑,从要素驱动、投资驱动向创新驱
动转变。发行人与高校及科研院所取得可再生能源制氢、储氢、直流微电网、
生物质颗粒等一系列重要科技成果,同时以新能源制氢为发展方向,聚焦“制、
储、运、用、研”各个环节,布局“绿电、绿氢+”,构建多样化的绿氢载体新生
态,助力吉林省能源转型和产业深度脱碳。经过多年的深耕布局,吉电股份生
物质黑颗粒技术、氢能应用技术、直流微网技术等多项技术达到行业领先。
报告期内,公司扎实开展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绩。公司坚持高质量发展
综合智慧能源项目,氢能等新兴产业取得突破,大安风光制绿氢合成氨一体化
示范项目作为全国首个、规模最大的绿氨项目全面开工,备受国内外各界关注,
该项目六项技术国内第一,三项技术世界领先;大安、梨树风光制绿氢生物质
耦合绿色甲醇等5个项目获得236万千瓦建设指标,再次开启行业先河;中韩示
范区“可再生能源+PEM制氢+加氢”一体化项目一期建成投产;打开江苏、西藏
两个氢基绿色能源市场,加速推进江苏盐城大丰绿氢一体化、西藏制氢加氢一
体化站等项目开发。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已获得氢能技术发明专利授权7项,
实用新型专利授权22项,正在申请发明专利24项。
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已形成核心技术和主营业务收入的发明专利合计71
项,其中主要发明专利情况如下:
专利号 标题 授权日 专利类型 状态
CN106952367B 一种智能设备隔离管理系统及其使用方法 2019-03-05 授权发明 有效
CN106732655B 一种砷中毒 SCR 脱硝催化剂再生方法 2019-10-15 授权发明 有效
CN107979114B 一种稳定运行的光伏电站 2020-04-10 授权发明 有效
CN109973306B 一种风力发电机的制动保护装置 2020-04-28 授权发明 有效
CN108899765B 一种防雷智能化调控方法 2020-07-17 授权发明 有效
CN109931222B 一种风电发电设备 2020-10-16 授权发明 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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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号 标题 授权日 专利类型 状态
一种基于计算机视觉的光伏电池板热斑效
CN109215042B 2021-09-03 授权发明 有效
应检测系统及其计算方法
一种基于光伏技术和风力发电技术一体化
CN111404452B 2021-09-10 授权发明 有效
的装置
CN113328693B 一种具有清洁功能的太阳能板装置 2021-11-30 授权发明 有效
CN112054764B 一种太阳能板光伏组件的自动除雪方法 2021-12-03 授权发明 有效
一种防生物撞击且能够自动换向的光伏太
CN112583341B 2021-12-03 授权发明 有效
阳能电板
预估与原烟气直接接触换热后的脱硫废水
CN111426727B 2021-12-17 授权发明 有效
的 pH 的方法
CN112049762B 一种基于风电机组用叶片锁紧装置 2021-12-17 授权发明 有效
CN112459974B 一种风力发电塔强力送风除尘装置 2022-01-07 授权发明 有效
CN112437576B 一种光伏发电用逆变器散热装置 2022-01-07 授权发明 有效
CN111863384B 一种安全性能好电力电气变压器 2022-01-11 授权发明 有效
基于弹片的风力大小感应调节装置、风力
CN112796937B 2022-01-11 授权发明 有效
发电机制动系统
一种岩质边坡生态复绿防护结构及养护装
CN113047321B 2022-01-14 授权发明 有效
置
一种利用高温烟气驱动的开式热泵装置及
CN112378116B 2022-02-01 授权发明 有效
其应用
CN112157011B 一种用于光伏电站组件清洗机构 2022-05-10 授权发明 有效
基于快速傅里叶变换和 ELM 的风机叶片
CN112949543B 2022-08-23 授权发明 有效
故障诊断方法
一种基于 RGB-T 多尺度特征融合的电气
CN114494185B 2022-09-30 授权发明 有效
设备故障检测方法
一种光伏板姿态识别及清洗调控装置及方
CN112605033B 2022-10-28 授权发明 有效
法
生物质烟气余热全热回收型吸收-压缩耦
CN111156733B 2022-11-08 授权发明 有效
合热泵系统
可变工况运行的全热回收型吸收-压缩式
CN111156734B 2022-11-08 授权发明 有效
耦合热泵系统
一种高压输变电线路电气设备的故障检测
CN114494186B 2022-11-08 授权发明 有效
方法
面向含两段抽汽的汽轮机组热耗曲线的确
CN113033103B 2023-04-21 授权发明 有效
定方法
CN114804868A 一种三氧化钨陶瓷骨架坩埚的制备方法 2023-06-09 授权发明 有效
一种按桨距角分类的多分类深度学习短期
CN111091236B 2023-06-20 授权发明 有效
风功率预测方法
CN113035633B 一种混合式高压直流双向断路器 2023-06-20 授权发明 有效
CN110260294B 锅炉本体高温废水余热在线回收利用系统 2024-06-11 授权发明 有效
CN110282461B 称重式计量给煤机给煤自动助力装置 2024-09-10 授权发明 有效
CN113655711B 基于模糊控制的线性自抗扰控制器 2024-06-25 授权发明 有效
CN115231749B 废水处理系统 2024-05-10 授权发明 有效
基于机器视觉的火电机组空冷阵列温度场
CN114383735B 2024-03-26 授权发明 有效
监测方法及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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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号 标题 授权日 专利类型 状态
CN114396325B 一种防止汽轮机断油的装置和方法 2024-08-16 授权发明 有效
一种农业废弃生物质气化固体残余物加工
CN116475206B 2024-07-09 授权发明 有效
设备及工艺
CN116729444B 一种基于铁路运输作业的摘钩作业装置 2024-06-21 授权发明 有效
CN117086037B 管道清洁装置 2024-01-05 授权发明 有效
CN117595129B 一种箱式变电站 2024-05-14 授权发明 有效
CN117712860B 一种适用于滩涂太阳能发电的箱式变电站 2024-05-14 授权发明 有效
CN117684595B 一种滩涂光伏发电站建造方法 2024-05-14 授权发明 有效
一种机舱式测风激光雷达的流场风速测量
CN118011429B 2024-08-09 授权发明 有效
方法
CN118704565B 用于风电场植被恢复的降水拦蓄渗装置 2024-11-08 授权发明 有效
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主要研发项目情况如下:
主要研发
项目目的 项目进展 拟达到的目标 预计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
项目名称
完成离网电氢系
统数学模型与约
束条件构建、电-
氢-氨系统调控方 研究国内外绿色化学品市场
拓展绿电转化链路,与化工
案设计与模拟验 形势及消纳方案,提出商业
行业协作,将“绿电—绿氢”
证等专题研究。 合作策略;研究可落地场景
协同体系向下游产业链延
基于大型 完成风光电氢工 下电网友好型规模化电氢柔
伸,开发“绿电—绿氢—绿色
新能源的 开展绿能转化下游消纳及低成 艺体系源储荷容 性匹配方法,提出电氢辅助
化学品”柔性生产路径和系统
电-氢-化 本电氢柔性系统研究、绿色化 量优化配置软件 系统优化方案;研究绿氢与
集成技术,不仅契合国家能
学品全链 学品柔性系统集成及智能调控 开发,完成电价 化工系统的耦合与优化方
源战略要求,提升我国能源
条柔性系 技术研究 2 个子课题下 8 个专 预测及制氢系统 案,开发一套 1 万吨/年先进
安全水平,也将成为未来新
统及关键 题的研究。 柔性匹配生产计 绿色合成氨工艺流程;研究
能源治沙、“三类一区”新能
技术研究 划软件开发,完 绿色合成氨智能调控关键技
源基地项目中新能源就地消
成电-氢-氨一体 术研究,形成绿色化工智能
纳的重要抓手,推动公司清
化全流程模拟与 化系统基础方案;搭建绿色
洁能源业务高质量发展。
智能调度控制模 合成氨岗前预科实训平台。
拟系统开发及其
它相关专题研
究。
针对提高新能源场站友好并网 提出考虑资源时空关联特性 突破新能源功率预测、主动
完成新能源功率
和电网安全稳定运行的需求, 的深度学习预测方法,研发 支撑及智能预警等技术,提
新能源场 预测系统开发及
项目研究基于深度学习理论的 新能源发电功率集中预测平 高新能源并网友好性,实现
站主动支 主动支撑性能在
新能源功率预测技术和新能源 台,提高场站预测精度。研 电网与新能源友好互动,从
撑技术研 线评价及智能预
场站频率/电压主动支撑关键技 究新能源场站多能协调的电 而促进新能源利用率的提
究及应用 警系统基础开
术,研究基于智能感知的新能 网主动支撑控制技术,掌握 升,为公司能源结构转型升
发。
源场站主动支撑在线分析与评 主动支撑性能在线评价与稳 级提供技术与装备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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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研发
项目目的 项目进展 拟达到的目标 预计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
项目名称
价技术,提出基于运行和预测 定性预警方法,开发新能源
数据的新能源场站调频/调压裕 发电功率集中预测与场站主
度实时计算和宽频振荡实时预 动支撑性能在线监测及预警
警技术,研发新能源发电智能 系统,提升高比例新能源网
预测系统和新能源场站主动支 源协调运行能力。
撑性能在线评价及稳定性智能
预警平台,实现示范应用,提升
新能源场站的主动支撑能力。
针对绿电园区内综合能源利用
构建微网群互动模型,掌握
与优化配置及园区参与绿电交 完成多微网系统 “十四五”期间是我国实现碳
园区级多微网系统协同运行
易的迫切需求,研究园区级多 稳定运行调研及 达峰目标的关键时期,在低
的内在机理;研究园区级多
微网系统协同运行机理;研究 控制策略研究, 碳发展模式下,区域内多微
园区级多 微网间协同及参与电网互动
园区级多微网间协同及参与电 形成绿电园区多 网协同运行对改善环境质
微网系统 的控制策略,降低微网运行
网互动的控制策略及交易机 微网系统稳定运 量,实现经济、社会、碳排
参与电网 成本和电网调控压力;构建
制;研发园区级多微网参与电 行策略研究、协 放、公司发展效益以及可持
友好互动 园区级多微网参与电网互动
网互动的协同控制系统,提高 同运行机理及建 续性协同发展具有重要的战
关键技术 的交易机制,为多微网参与
园区综合能效、新能源就近消 模研究与多微网 略意义。研发多微网参与电
研究 市场交易提供机制建立依
纳能力。降低微网运行成本, 间协同、参与电 网互动的协同控制系统,实
据;研发面向园区级多微网
提升多主体发电收益,展现绿 网互动的控制方 现公司清洁能源“集中式”和
参与电网互动的协同控制系
色电能的环境价值,推进构建 法研究。 “分布式”协同发展。
统,并开展应用验证。
新型电力系统。
针对大规模新能源接入电网带
来的电力电量时空不平衡技术
掌握多形态储能聚合集成技 丰富技术储备,结合公司实
难题,以多形态储能技术优势
术,提出多形态储能优化配 际需求和应用场景,以存量
提升电网 互补等内容为研究方向,以提 完成多形态共享
置方法,研究多形态储能提 提质和增量创新为原则,提
调节能力 供促进电网调节能力及新能源 储能经济优化配
升电网调节能力及新能源消 出新能源、储能项目运行策
的多形态 消纳的共享储能决策方案为研 置软件及多形态
纳的协同调控技术,研发多 略和优化措施,提升新能源
共享储能 究目标,开展多形态储能系统 共享储能与电网
形态共享储能经济优化配置 项目消纳能力、调节能力、
协同调控 集成动态响应特性研究,进行 协同调控原型系
软件 1 套、多形态共享储能 电能质量,为打造系统友好
技术研究 高比例新能源电网多形态共享 统研发。
与电网协同调控原型系统 1 型新能源场站提供应用研究
储能协同优化配置,研究提升
套。 基础和解决方案。
系统调节能力的多形态共享储
能协同控制策略。
发行人将进一步着力引领能源转型升级,在保持全国化发展的基础上,坚
持高质量发展,践行“三商定位”,扎实推进“四条发展主线”,以“增量做优”为
核心,深入落实“深前期、严开工、精建设、优达产”管理要求,高效推进各项
工作,为加快建成世界一流清洁能源上市公司增势赋能。
综上所述,发行人公司治理规范,诚信档案无不良记录,最近一期末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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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债率不高于80%,且发行人具有显著的科技创新属性,满足科技创新类发行
人的认定标准。本次债券符合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的相关要求。
(四)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
在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发行人经公司董事会或者
内设有权机构批准,可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
流动性好的产品,如国债、政策性银行金融债、地方政府债、交易所债券逆回
购等。
(五)募集资金使用计划调整的授权、决策和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募集资金应当按照募集说明书所列用途使用,原则上不得变更。对确
有合理原因,需要在发行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必须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通过后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申请文件,说明原因、履行的内部程序、提交相
关决议文件,并修改相应发行申请文件。
债券存续期间,若拟变更募集说明书约定的募集资金用途,按照《债券持
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需提请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并及时进行信息披
露,且调整后的募集资金用途依然符合相关规则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规定。
(六)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管理安排
为了保证本次债券募集资金的合规使用及本息的按期兑付,保障投资者利
益,发行人将在本期债券发行前设立专项账户用以募集资金监管、偿债保障金
存储及使用等。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专户信息如下:
户名: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账号:2008113797000168
开户行: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
大额支付账号:318241000018
①开立募集资金与偿债保障金专项账户专款专用
发行人开立募集资金与偿债保障金专项账户,专项用于募集资金款项的接
收、存储及划转活动,并将严格按照募集说明书披露的资金投向,确保专款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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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发行人与债券受托管理人、募集资金监管银行签订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监管
协议,规定债券受托管理人和资金监管银行共同监督募集资金的使用、资金划
转情况。
②募集资金与偿债保障金专项账户资金来源
A:资金来源
本期债券的本息兑付资金主要来自发行人经营活动现金流和净利润。
B:提取时间、频率及金额
发行人应在本期债券每次付息日前及时足额将应付的利息资金全额划付至
偿债保障金专项账户。在债券到期日(包括回售日、赎回日及提前兑付日等,
下同)前,将应偿付或者可能偿付的债券本息及时足额存入偿债保障金专户。
③募集资金与偿债保障金专项账户管理方式
A:发行人指定部门负责偿债保障金专项偿债账户及其资金的归集、管理工
作,负责协调本期债券本息的偿付工作。发行人其他相关部门配合落实本期债
券本息的兑付资金,确保本期债券本息如期偿付。
B:发行人将做好财务规划,合理安排好筹资和投资计划,同时加强对应收
款项的管理,增强资产的流动性,保证发行人在兑付日前能够获得充足的资金
用于向债券持有人清偿全部到期应付的本息。
④监督安排
A:债券受托管理人和资金监管银行共同监督偿债资金的存入、使用和支取
情况。偿债保障金专项账户内资金专门用于本期债券本息的兑付,除此之外不
得用于其他用途。
B:本期债券受托管理人对偿债保障金专户资金的归集情况进行检查。
⑤信息披露
债券受托管理人和资金监管银行将依据监管规定及债券受托管理协议、资
金监管协议的相关规定进行信息披露安排。
(七)募集资金运用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期债券发行完成后,将引起发行人资产负债结构的变化。假设发行人的
资产负债结构在以下假设基础上发生变动: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1)相关财务数据模拟调整的基准日为2025年3月31日;
(2)假设不考虑融资过程中产生的需由发行人承担的相关费用,本期债券
募集资金净额为10亿元;
(3)假设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净额10亿元全部计入2025年3月31日的资产负
债表;
(4)假设本次债券募集资金中2.5381亿元用于项目建设,1.4619亿元用于
偿还项目前期长期借款,剩余6亿元全部用于偿还有息债务本息;
(5)假设公司债券发行在2025年3月31日完成。
基于上述假设,本期发行对发行人合并报表财务结构的影响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 3 月 31 日 本期债券发行后(模拟) 模拟变动额
流动资产 1,603,290.32 1,603,290.32
非流动资产 7,128,417.15 7,153,798.15 +25,381.00
资产合计 8,731,707.47 8,757,088.47 +25,381.00
流动负债 2,069,659.04 2,009,659.04 -60,000.00
非流动负债 3,955,015.87 4,040,396.87 +85,381.00
负债合计 6,024,674.91 6,050,055.91 +25,381.00
资产负债率(%) 69.00 69.09 +0.09
流动比率 0.77 0.80 +0.03
以2025年3月31日公司财务数据为基准,本期债券发行完成且根据上述募集
资金运用计划予以执行后,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流动比率由0.77提升至0.80,发
行人短期偿债能力进一步提升。
公司本期通过发行公司债券,可以适当利用财务杠杆,拓宽公司融资渠道,
为公司快速发展增加新的资金来源,进一步提高公司的综合竞争能力。为适应
公司业务发展需要,计划通过发行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以更好地实现公司业务
加快发展的目标。
综上所述,本期债券的发行将一定程度上为公司业务发展提供稳定的中长
期资金支持,有助于提高公司盈利能力和核心竞争力。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承诺
发行人承诺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筹集的资金,按照本募集说明书所列资金用
途使用;改变资金用途,必须经债券持有人会议作出决议,且变更募集资金用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途后,仍将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发行上市审核业务指引第7号——专
项品种公司债券》关于“科技创新公司债”相关规定。本期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
募集资金将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领域,不用于购置土地,不用于转借他人,
不用于弥补亏损和非生产性支出,不用于“高污染、高耗能”行业。
发行人承诺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将纳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实施监管,充分发
挥内外部监管机制的作用,确保募集资金用于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用途。
科技创新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发行人和受托管理人应当分别在定期报告和
受托管理事务报告中披露科技创新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科技创新项目
进展情况和促进科技创新发展效果等内容。
二、前次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总额、实际使用金额与募集资金余额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前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使用情
况如下: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22吉电G1”的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该期债券
最终发行规模为10亿元,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已将9.475亿元用于绿色项目,
其中3.00亿元用于置换前期长期借款,6.475亿元用于置换前期自有资金投入,
其余用于补充营运资金。募集资金使用实际用途与募集说明书承诺的用途、使
用计划及其他约定一致。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22吉电G2”的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该期债券
最终发行规模为10亿元,该期公司债券为碳中和乡村振兴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总规模为10亿元,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已投放7亿元用于乡村振兴区域的光
伏发电和风电项目,其余用于补充公司日常绿色产业领域运营的流动资金及偿
还绿色产业领域借款本息。募集资金使用实际用途与募集说明书承诺的用途、
使用计划及其他约定一致。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23吉电GCKV01”的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该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期债券最终发行规模为5亿元,该期公司债券为碳中和科技创新乡村振兴公司债
券,募集资金总规模为5亿元,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已投放4.78亿元用于乡
村振兴区域的光伏发电和风电项目,其余用于补充公司日常绿色产业领域运营
的流动资金及偿还绿色产业领域借款本息。募集资金使用实际用途与募集说明
书承诺的用途、使用计划及其他约定一致。
(二)募集资金专户运作情况
针对前次公司债券,发行人均已开立募集资金与偿债保障金专项账户,专
项用于募集资金款项的接收、存储及划转活动,并将严格按照募集说明书承诺
的资金投向,确保专款专用。发行人与各期债券受托管理人、募集资金监管银
行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债券受托管理人和资金监管银行共同监督偿债资
金的存入、使用和支取情况。自各期债券发行完毕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各
期债券的专项账户运作正常。
(三)募集资金约定用途、用途变更调整情况与实际用途
根据22吉电G1募集说明书约定,该期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
太阳能、热电联产等绿色产业项目建设,补充上述绿色项目的营运资金及偿还
银行贷款。自22吉电G1发行后,募集资金用途未变更调整,募集资金使用实际
用途与募集说明书承诺的用途、使用计划及其他约定一致。
根据22吉电G2募集说明书约定,该期债券募集资金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
拟将不低于70%的募集资金用于偿还或置换公司下属子公司清洁能源类绿色项
目的前期借款及直接用于项目建设,其余部分用于补充公司日常绿色产业领域
运营的流动资金及偿还绿色产业领域借款本息。自22吉电G2发行后,募集资金
用途未变更调整,募集资金使用实际用途与募集说明书承诺的用途、使用计划
及其他约定一致。
根据23吉电GCKV01募集说明书约定,该期债券募集资金扣除相关发行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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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后,拟将不低于70%的募集资金用于偿还或置换公司下属子公司清洁能源类
绿色项目的前期借款,其余部分用于补充公司日常绿色产业领域运营的流动资
金及偿还绿色产业领域借款本息。自23吉电GCKV01发行后,募集资金用途未
变更调整,募集资金使用实际用途与募集说明书承诺的用途、使用计划及其他
约定一致。
三、本期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承诺
发行人承诺将严格按照募集说明书约定的用途使用本期债券的募集资金,
不用于弥补亏损和非生产性支出,不用于缴纳土地出让金。
发行人承诺,如因特殊情形确需在发行前调整募集资金用途,或在存续期
间调整募集资金用途的,将履行相关程序并及时披露有关信息,且调整后的募
集资金用途依然符合相关规则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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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公司基本信息
气电、生物质、核能)的开发、投资、建设、生产、经营、销售、技术服务、
项目建设委托管理;供热、工业供气、供水(冷、热水)、制冷服务(由分支
机构凭许可证经营);煤炭的采购与销售;电站检修及运维服务;配电网、供
热管网、供水管网的投资、建设、检修和运营管理业务;汽车充电桩设施的建
设和经营管理服务;粉煤灰、石膏综合利用开发、销售;燃烧煤烟污染治理服
务;自有房屋租赁;电力项目科技咨询;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电力设施承试
四级(申请人在取得相关许可审批部门许可文件、证件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电站发电设备及附件的生产、开发和销售(由分支机构凭许可证经营);电力
设备加工、安装、检修;冷却设备安装、维护;工程管理及设备实验服务;火
电厂环保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环境工程设计、环境
污染治理运营;环保成套设备的研发、销售;信息安全技术服务、咨询与评估;
危险废物处置;进出口贸易。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二、公司历史沿革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 1993 年 4 月 28 日,是经吉林省经济体制改
革委员会(吉改股批(1993)第 47 号)文批准,由吉林省能源交通总公司(以
下简称“能交总”)作为主发起人与吉林省电力有限公司(原吉林省电力公司)、
交通银行长春分行、吉林省信托投资公司、吉林华能发电公司共同发起,以定
向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为吉林省长春市工农大路 3088 号。
设立时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26,000 万元。
缩股前后各股东持股比例均保持不变。
本总额保持不变,股票代码为 000875。
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签署了《关于吉林省能源交通总公司产权转
让协议》,中电投成为发行人控股股东吉林省能源交通总公司的母公司,因此
中电投成为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2005 年 9 月 23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
中电投的收购事宜出具了(证监公司字200591 号)行政无异议函。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297 号)文批准,经发行
人申请,内部职工股已于 2006 年 5 月上市流通。发行人已于 2006 年 6 月至 7
月进行了股权分置改革。以资本公积向在实施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前的流通股股
东每 10 股定向转增 3 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由 63,000 万股增至 77,910 万股。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发行人通过定向增发普通股收购吉林省能源交通总
公司持有吉林松花江热电有限公司 94%的股权。根据发行人与吉林省能源交通
总公司签署的《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与吉林省能源交通总公司关于发行股份
购买资产的协议》,发行人向吉林省能源交通总公司定向增发面值为 1 元的普
通股 6,000.00 万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5.94 元),以换取其对松花江热电有限
公司 94%的股权。对吉林松花江热电有限公司的股权购买价格以该公司经评估
的 2007 年 3 月 31 日的净资产值为基础确定。该定向增发事宜已经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向吉林省能源交通总公司发行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新股购买资产的批复》”(证监公司字2007223 号)批复同意,2008 年 11 月
东持股比例 74.42%。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31557 号)核准,吉电股份向中
电投集团等不超过十名的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 62,151.22 万股新股,发行价格
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731,828,153.08 元,募集资金主要用于松花江热电公司新
建背压机组项目,其他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此次发行完成后,发行人总股本增至 146,061.22 万股。其中,能交总持有
公司股份 21,466.31 万股,持股比例为 14.70%;中电投集团持有公司股份
股比例为 1.14%。
并,公司实际控股人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更名为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
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增持发行人股份 6,543,300 股,占发行人总股本的
根据发行人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
监许可20161994 号文《关于核准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
复 》 , 发 行 人 以 非 公 开 发 行 方 式 向 10 名 特 定 对 象 发 行 普 通 股 ( A 股 )
民币 2,146,313,980.00 元。
林省能源交通总公司;2018 年 1 月 10 日,控股股东国家电投集团吉林省能源交
通总公司再次更名为国家电投集团吉林能源投资有限公司。2018 年 1 月 12 日,
实际控制人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更名为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610 号)核准,吉电股份向国家
电投集团吉林能源投资有限公司等十五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 64,389.42 万股新
股,发行价格 3.48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240,751,795.12 元,扣除发
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197,178,680.85 元,募集资金主要用于江西
兴国风电项目、延安宝塔蟠龙风电项目等新能源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
此次发行完成后,发行人总股本增至 279,020.82 万股。其中,国家电投集
团吉林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 73,087.23 万股,持股比例为 26.19%;
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 15,888.50 万股,持股比例为 5.69%;
国家电投财务公司持有公司股份 3,448.28 万股,持股比例为 1.24%;中国电能
成套设备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 2,443.07 万股,持股比例为 0.88%。
票上市公告书》,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总数量为 837,062,452 股,发行后总
股 本 3,627,270,626 股 , 发 行 价 格 为 5.08 元 / 股 ,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为 人 民 币
量 837,062,452 股,于 2024 年 12 月 6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此次发行完成后,发行人总股本增至 362,727.06 万股。其中,国家电投集
团吉林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 107,438.70 万股,持股比例为 29.62%;
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 15,888.50 万股,持股比例为 4.38%;
中交资本控股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 10,890.00 万股,持股比例为 3.00%;吉林
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 5,370.00 万股,持股比例为 1.48%;吉林省
亚东国有资本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 2,940.00 万股,持股比例为 0.81%。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362,727.06 万元。
三、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截至 2025 年 3 月末,公司的股本结构如下表所示:
表:2025 年 3 月末发行人的股东结构情况
股份类别 股份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837,304,327 23.08
国有法人股 472,301,234 13.02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其他内资股 365,003,093 10.06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2,789,966,299 76.92
三、股份总数 3,627,270,626 100.00
表:2025 年 3 月末发行人的前十大股东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数(股) 持股比例
国家电投集团吉林能源投资
国有法人 1,074,387,019 29.62%
有限公司
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158,884,995 4.38%
中交资本控股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108,900,000 3.00%
易米基金-日照钢铁控股集
团有限公司-易米基金元启 其他 57,800,000 1.59%
一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易米基金-日照钢铁控股集
团有限公司-易米基金元启 其他 57,800,000 1.59%
二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吉林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53,700,000 1.48%
湖北省铁路发展基金有限责
境内非国有法人 52,800,000 1.46%
任公司
国调二期协同发展基金股份
境内非国有法人 39,000,000 1.08%
有限公司
吉林省亚东国有资本投资有
国有法人 29,400,000 0.81%
限公司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
泰柏瑞中证光伏产业交易型 其他 25,473,854 0.70%
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股本总数 - 1,658,145,868 45.71%
截至报告期末,国家电投集团吉林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所持股份中无限售条
件股份数为 789,785,785 股,有限售条件股份数为 284,601,234 股;国家电力投
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均为无限售条件股,份数为 158,884,995 股;中交资本控
股有限公司所持股份均为有限售条件股,份数为 108,900,000 股;吉林省投资集
团有限公司所持股份中无限售条件股份数为 22,700,000 股,有限售条件股份数
为 31,000,000 股;吉林省亚东国有资本投资有限公司所持股份均为有限售条件
股,份数为 29,400,000 股。
发行人的控股股东为国家电投集团吉林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国家电力投资
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国家电投集团吉林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100%股权,为发行人的
实际控制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务院国资委”)持
有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00%股权,为发行人的最终实际控制人。截至本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控股股东持有的股票无质押,发行人的控股股东
和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化。
公司名称:国家电投集团吉林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200001239214404
注册资本:人民币 522,355.3856 万元
成立日期:1997 年 11 月 26 日
住所:长春市工农大路 50 号
法定代表人:杨玉峰
经营范围:电力项目投资;火电、水电、新能源(包括风电、太阳能、分
布式能源、气电、生物质)的建设、生产与销售;供热、工业供汽、供水(冷、
热水);煤炭的批发经营、采购与销售;电站检修及运维服务;配电网、供热
管网、供水管网的投资、建设、检修和运营管理业务;汽车充电桩设施的建设
和经营管理服务;粉煤灰、石膏综合利用开发、销售;自有房屋租赁。(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 2024 年末,国家电投集团吉林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合并口径资产总额
利润-10.87 亿元。
公司名称: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109310534
注册资本:人民币 3,500,000 万元
成立日期:2003 年 03 月 31 日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8 号院 3 号
法定代表人:刘明胜
经营范围:项目投资;电源、电力、热力、铝土矿、氧化铝、电解铝的开
发、建设、经营、生产及管理(不在北京地区开展);电能设备的成套、配套、
监造、运行及检修;销售电能及配套设备、煤炭(不在北京地区开展实物煤的
交易、储运活动);铁路运输;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工程建设与监理;招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投标服务及代理;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电力及相关业务的咨询服
务;物业管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企业依法自主选择
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铁路运输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
经营活动。)
截至 2024 年末,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合并口径资产总额 18,770.49
亿元,所有者权益总额 5,893.95 亿元;2024 年全年实现营业总收入 3,954.68 亿
元,净利润 378.14 亿元。
四、发行人的股权结构及权益投资情况
(一)发行人的股权架构
截至2025年3月末,发行人股权结构情况表如下所示:
图:发行人股权结构情况
发行人的控股股东为国家电投集团吉林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国家电力投资
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国家电投集团吉林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100%股权,为发行人的
实际控制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务院国资委”)持
有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00%股权,为发行人的最终实际控制人。截至本
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化。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二)发行人主要子公司情况
表:2024 年末发行人控股子公司情况表
持股比例
序号 子公司名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取得方式
直接 间接
非同一控制下
企业合并
同一控制下企
业合并
非同一控制下
企业合并
非同一控制下
企业合并
非同一控制下
企业合并
非同一控制下
企业合并
非同一控制下
企业合并
非同一控制下
企业合并
广西自治区南宁 非同一控制下
市 企业合并
同一控制下企
业合并
非同一控制下
企业合并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持股比例
序号 子公司名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取得方式
直接 间接
非同一控制下
企业合并
非同一控制下
企业合并
同一控制下企
业合并
吉电智慧能源(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
区)有限公司
吉电清能工融(北京)股权投资基金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
长春吉电绿能能源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水力发电、储
能
注:(1)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持有吉电清能工融(北京)股权投资基金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9.98%的股权比例。根据吉电清能工融(北京)股权投资基金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的合伙协议所规定的表决机制,发行人可以控制该基金的投资决策。因
此,发行人管理层认为发行人对吉电清能工融(北京)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具有实际控制,故将该基金纳入合并范围。
(2)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持有长春吉电绿能能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其执行事务合伙人。根据长春吉电绿能能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合伙协议所规定的表
决机制,发行人可以控制该合伙企业的决策。因此,发行人管理层认为发行人对该有限合
伙企业具有实际控制,故将该企业纳入合并范围。
最近一年末对发行人净利润影响达 10%以上的主要子公司情况如下:
安徽吉电新能源有限公司 2014 年 8 月 6 日设立,注册资本 251,221.41 万元,
法定代表人薛辉,注册地址合肥市高新区柏堰科技园明珠大道 198 号。经营范
围:水电、新能源、储能项目开发、投资、建设、运营管理及技术服务、技术
咨询;售电业务;生态林牧渔业项目的开发、投资、建设、综合利用;农业土
地设备设施租赁及管理;综合能源管理;电站检修、运维服务;风力发电机组
检修;供热、工业供气、供水(冷、热水)、制冷技术服务;配电网、供热管
网、供气管网、供水管网的投资、建设、检修和运营管理;汽车充电桩的建设
和经营管理服务;碳排量指标销售;自有房屋租赁;工程管理及设备试验服务。
(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业
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吉电股份持有安徽吉电新能源有限公司 100%的股权。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
如下:
表:安徽吉电新能源有限公司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总资产 1,575,152.61
净资产 407,175.49
营业收入 184,896.12
净利润 39,648.91
其中,安徽吉电新能源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净利润较 2023 年度增加 37.96%,
主要系售电量规模增加导致营业收入规模增长,以及营业外收入中索赔赔偿款
增加所致。
吉林吉电新能源有限公司 2015 年 4 月 7 日设立,注册资本 243,607.41 万元,
法定代表人曹国庆,注册地址长春市净月开发区生态西街天普路 1550 号泰豪总
部基地(一期)2 号楼 507 号。经营范围:新能源(包括风电、太阳能、分布
式能源、气电、生物质)发电、项目开发、建设、生产、运营、安装、技术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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询、培训服务,电站检修及运维服务,以自有资金对配电网的投资(不得从事
理财、非法集资、非法吸储、贷款等业务)、建设、检修和运营管理服务,汽
车充电桩的建设和经营管理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
吉电股份持有吉林吉电新能源有限公司 50.65%的股权。近一年主要财务数
据如下:
表:吉林吉电新能源有限公司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总资产 568,685.67
净资产 348,468.88
营业收入 72,628.33
净利润 21,358.60
其中,吉林吉电新能源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净利润较 2023 年度减少 33.29%,
主要系该公司合并范围子公司减少所致。
江西中电投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 2007 年 11 月 6 日设立,注册资本 109,916
万元,法定代表人谢晓刚,注册地江西省南昌市。经营范围:可再生能源项目
的开发与建设;可再生能源发电及相关产品生产;环境保护工程;物资综合利用;
可再生能源技术服务、技术咨询(以上项目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需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吉电股份持有江西中电投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 51%的股权。近一年主要财
务数据如下:
表:江西中电投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总资产 501,414.63
净资产 175,428.01
营业收入 81,141.15
净利润 34,197.17
北京吉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015 年 6 月 24 日设立,注册资本 75,4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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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法定代表人张勇,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方庄南路 15 号楼 4 层 2 座 520。
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力供应
(仅限售电服务);生物质能技术服务;储能技术服务;新兴能源技术研发;
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风力发电技术服务;集中式快速充电站;电动汽车充电
基础设施运营;热力生产和供应;供冷服务;合同能源管理。(市场主体依法
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
项目的经营活动。)
吉电股份持有北京吉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100%的股权。近一年主要财务
数据如下:
表:北京吉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总资产 719,339.36
净资产 146,934.63
营业收入 86,336.56
净利润 17,691.61
其中,北京吉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净利润较 2023 年度减少
路改造、陪停、光资源辐照度等影响,发电量较 2023 年度减少所致。
陕西吉电能源有限公司 2018 年 2 月 9 日设立,注册资本 197,004.29 万元,
法定代表人李刚,注册地址西安曲江新区雁塔南路 292 号曲江文化大厦 9 楼。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发电技术服务;风力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
务;储能技术服务;生物质能技术服务;新兴能源技术研发;热力生产和供应;
电气设备修理;供冷服务;电力设施器材销售;电气设备销售;风力发电机组
及零部件销售;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发电机
及发电机组销售;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
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咨询策划服务;环保
咨询服务;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
信息系统集成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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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活动)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水力发电;生物
质燃气生产和供应;供电业务;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
验;电气安装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吉电股份持有陕西吉电能源有限公司 100%的股权。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如
下:
表:陕西吉电能源有限公司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总资产 826,641.59
净资产 306,468.97
营业收入 95,075.37
净利润 20,057.31
长春吉电绿能能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022 年 12 月 9 日设立,注册资本
址长春市净月开发区生态西街天普路 1550 号泰豪总部基地(一期)2 号楼 513
号。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风力发
电技术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
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吉电股份持有长春吉电绿能能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0.49%份额,发行人
全资子公司吉电通化河口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占有 0.03%的份额并作为其执行事
务合伙人。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表:长春吉电绿能能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总资产 352,260.87
净资产 334,062.93
营业收入 39,441.22
净利润 18,901.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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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发行人参股公司情况
表:截至 2024 年末发行人主要合营、联营企业情况表
注册资本
持股比例
(万元) 取得
序号 参股公司名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方式
直接 间接
广西国电投海外
广西省
南宁市
司
长春绿动氢能科 吉林省
技有限公司 长春市
截至 2024 年末,发行人无重要参股公司。
五、发行人法人治理结构及独立性
(一)发行人的治理结构组织结构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下设 20 个职能部门,具体情况如下:
图:发行人组织结构图
发行人主要职能部门情况如下:
部门职能定位:办公室是公司党委、经理层决策服务支撑机构,居于承上
启下、协调左右的中枢位置,负有统筹协调、参谋助手、督促检查、服务保障
职能,是统筹公司系统高效运转的重要枢纽,是保障党委、经理层部署落地的
关键环节,是广泛联系企业内外的主要渠道,服务公司各层面的直接窗口,在
公司工作全局中具有重要的地位和作用。
部门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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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负责公司党委会、董事长专题会、总经理办公会、月度工作例会等重
要会议的筹备、组织和会务服务工作。
(2)负责公司“三重一大”决策体系建设,归口管理“三重一大”制度及
清单。
(3)统筹协调公司重要工作和公务活动,负责公司领导班子成员日程安排。
(4)负责本部会议管理,建立完善公司会议体系。
(5)牵头公司焦点任务协同机制建设,负责焦点任务协同小组的日常运转。
(6)负责公司重点任务编制、分解下达、执行监控分析、考核评价;负责
公司年度登高任务、揭榜挂帅任务的编制下达、监控分析以及成果评审认定。
(7)负责公司督查督办工作,包括公司主要负责同志的批示、交办事项的
督办和公司重要决策部署的督查工作。
(8)负责公司重要会议材料、综合性报告、重要文件及领导讲话的起草、
编撰、审核等工作。
(9)负责公司信息报送工作,组织向省委、省政府和集团公司报送公司重
大信息。
(10)负责公司信息公开工作。
(11)负责公司公文管理。
(12)归口管理公司保密、密码、机要与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建设工作。
(13)归口管理公司档案(不含人事档案)工作,负责公司证照保管及印
鉴管理工作。
(14)负责公司信访稳定、反恐工作,统筹节假日值班安排,及时协调处
理有关问题和报告重要情况,做好跟踪反馈和指示传达。
(15)归口管理公司对外联系及政府对接工作。
(16)归口管理公司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工作,归口公司系统履职
待遇、业务支出管理。负责公司办公用房标准及公务用车管理,负责定期向集
团公司报送公司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情况。
(17)负责公司参加社会团体管理工作。
(18)牵头集团公司党组政治巡视反馈问题整改。
(19)负责公司直属党委工作,负责公司党委交办直属党委对各支部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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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的跟踪推进,指导本部党支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组织直属党委
会,指导、批复直属党组织的换届、增补,落实年度党员发展计划和党费收缴
管理等工作,做好党员教育、管理、监督、服务工作。
(20)负责公务接待和后勤服务管理,对业务招待、办公、会议、印刷、
通信、低值易耗品、物业管理、后勤服务等费用进行统筹管理。
(21)负责办公区域和办公设施、设备的管理,做好文明办公、治安保卫、
环境秩序、卫生防疫、房产物业、车辆管理、消防管理等工作。
(22)负责公司本部及所管单位因公出国(境)的管理工作,申报因公出
国(境)任务批件,办理出国手续,开展外事培训,做好因公出国(境)证件
管理。
部门职能定位:规划发展部是对公司发展规划、发展路径等重大事项进行
谋划的部门,是公司研究并贯彻落实国家、属地和集团公司相关发展规划和决
策部署、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的主要参谋和智囊机构,统筹公司高质量发展规划、
计划,协调推动重大项目开发和区域发展,在公司治理体系中处于关键环节和
龙头地位。
部门职责:
(1)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和集团公司决策部署,分析研判政策环境和市场变
化,组织制定公司战略落地总体方案、总体发展规划和区域规划,适时对规划
目标和业务领域进行评估、调整和完善,强化规划引领,优化投资管控。
(2)负责构建并完善公司规划体系。协调相关部门开展专业、专项规划编
制工作。
(3)负责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战略研究。
(4)归口碳达峰业务管理工作。牵头制定公司碳达峰总体方案并协调落地
实施。
(5)负责国家相关经济社会政策、产业政策、能源发展及其他重要信息的
收集、分析研究,总结和分享经验做法,发布信息和研究成果,为公司发展提
供意见和建议。
(6)负责组织开展软课题研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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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负责组织对公司全局性、综合性重大问题及产业、区域发展重大事项
进行调查研究并提出建议。
(8)负责公司规划计划体系建设与实施,制定规划年度目标方案,统筹指
导发展任务落实,开展计划执行情况的监督考核以及动态跟踪、评价与考核。
(9)归口投资管理工作。牵头制定公司投资管理制度,负责公司境内、境
外基建项目的投资管理。
(10)负责公司境内、境外基建项目年度发展计划、投资计划编制和上报,
组织开展计划执行情况的监督考核以及动态跟踪和分析工作。
(11)负责境内、境外基建项目前期管理,负责履行项目立项、投资决策、
项目核销程序、负责职责范围的可研审查、可研概算批复(调整)等工作,按
规定完成集团报批(报备)。
(12)负责项目并购立项管理,按规定履行公司立项和集团公司立项审批
程序。
(13)负责建立公司前期工作体系,研究提出公司开发策略、区域发展布
局,负责组织提出公司重大项目开发思路和建议,制定工作方案,并组织协调
实施。
(14)负责建立公司区域统筹协调管理体系,编制下达区域统筹协调重点
任务,协调重大问题,并组织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
(15)负责公司对外战略合作管理,负责推动公司与地方政府、相关企业
项目发展合作,签署相关合作协议事项并跟踪落实。归口公司对外战略合作协
议的管理工作。
(16)负责公司功能定位。负责组织设计、制定和审定各层级子企业功能
定位、业务范围及管控模式。
(17)负责公司军民融合工作,提出促进军民融合发展的政策措施,组织
开展军民融合项目申报。
(18)负责公司对外捐赠管理工作。
部门职能定位:人资部是服务公司战略实施的核心部门,负责制定人力资
源政策,优化人才配置,提升员工素质,保障企业人才优势,促进持续健康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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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作为党委组织部,是党的组织路线最忠实的执行者,是公司发展战略最坚
定的推动者,是公司核心价值观最直接的践行者。
部门职责:
(1)负责分析人力资源现状和阶段性人力资源供需情况,编制公司人力资
源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组织机构管理,设计公司组织架构,设立、调整本部机构和所管
管理机构,审批审核三级单位组织机构设立、调整。
(3)负责劳动定员和用工总量管理控制,负责本部部门职责划分和定员编
制管理,指导三级单位内设机构设置和定员编制管理。
(4)归口公司专项领导机构和专项工作推进机构管理。
(5)归口干部管理,负责公司党委管理领导班子建设和领导人员管理,指
导三级单位干部管理工作。
(6)负责推动公司干部队伍培养及结构优化。
(7)负责建立干部平时档案,完善干部综合评价机制,强化评价结果运用。
(8)负责公司专职董事的选拔任用工作。
(9)负责推进市场化用人机制建设。
(10)负责干部监督工作。
(11)负责人才开发管理,组织高层次人才的选拔、培养、推荐、申报工
作,归口管理专业骨干人才库建设、专家队伍建设。
(12)负责建立并完善内部人才市场,促进内部人才合理流动配置。
(13)负责构建并完善科学合理的员工职业发展多通道体系,鼓励并帮助
员工努力实现良好职业发展目标。
(14)负责公司专业技术职称评定和技能等级鉴定管理;建立并完善内部
取证及持证上岗管理机制。
(15)负责公司教育培训体系建设,组织制定公司教育培训计划并组织实
施。
(16)负责劳动关系管理,组织实施劳动合同的签订、变更与解除,组织
协调劳动争议、劳动纠纷事宜的处理。
(17)负责公司用工配置标准管理。推动传统产业人力资源向“三新”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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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流动,促进人力资源优化配置。
(18)负责统筹公司高校毕业生招聘、社会招聘、实习生招募管理。
(19)负责全口径人工成本管理,建立人工成本预算及管控、调控机制,
并监督执行。
(20)负责建立并不断完善公司薪酬福利体系,组织实施工资总额预算、
管理、调控及决算;建立健全多种要素按照贡献参与分配的薪酬激励机制,设
计科学合理的工资分配机制并组织制定分配方案;组织实施员工工资核定、调
整和统计等工作。
(21)负责管理综合考核,组织公司本部、三级单位综合考核,并推动公
司全员绩效管理工作。组织建立全员绩效考核管理体系,不断完善约束与激励
机制;指导和监督各部门对员工绩效考核的实施;协调做好考核结果的汇总、
审核、应用和归档管理等工作。
(22)归口员工奖惩管理。
(23)负责依据国家、属地和集团公司有关政策为员工建立社会保险和补
充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企业年金,并做好按时、足额计提缴纳与代扣代缴
工作,组织做好有关待遇核定与领取、办理退休或保险转移接续手续等工作。
(24)负责员工职业病体检及工伤待遇申报、待遇落实等有关工作。
(25)负责牵头落实集团公司企业改革任务,组织成立改革领导机构、编
制改革方案、协调解决改革进程中的有关问题,负责组织开展公司改革成效评
估工作,组织改革宣贯培训与成果推广。
(26)负责人事档案管理。
(27)负责公司离退休人员和老干部管理工作。
部门职能定位:计划与财务部处于公司生产经营中心环节,坚持“全面预
算管理引领,资本、资产、资金运作高效协同”的核心价值,实现资金健康流
动、资产规范管理、资本保值增值,规范财务核算和报表管理,为实现企业战
略目标提供财务资本保障。
部门职责:
(1)负责综合计划管理工作。根据公司战略规划组织编制综合计划,并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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织对综合计划指标进行综合平衡、协调优化、上报审批、分解下达、执行监控
和考核评价;对综合计划执行情况进行跟踪分析,适时提出优化调整建议。
(2)负责全面预算管理工作。建立全面预算指标管理体系,下达年度经营
预算,并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跟踪分析预测与考核评价,根据实际情况对预算
指标适时进行优化调整。
(3)负责资产经营业绩考核。配合综合绩效考核部门制定资产经营业绩考
核指标及目标,配合综合绩效考核部门审核资产经营业绩考核指标。
(4)负责成本管理工作。制定成本控制目标,开展成本分析,研究制定降
本增效措施并组织实施。
(5)负责公司综合统计与分析工作。建立并完善综合统计指标管理体系;
对国家和行业统计信息进行研究和分析;对外、对内发布和报送综合统计信息;
对公司经济运行活动进行跟踪分析评价和预测。
(6)负责财务核算和报表管理工作。执行国家财务会计政策和法规,确定
公司适用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完善会计基础管理;组织开展所管各单位财
务决算,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完成上市公司定期报告财务指标数据编制工作,
配合提供财务数据及指标测算相关工作。
(7)负责资金管理工作。统筹协调内外部资金平衡、资金运作、资金筹集
以及使用,组织资金预算的编制及审核,并做好统计分析工作。
(8)负责资产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基建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对固定资产的
管理和对外转让;对无形资产(土地除外)和不良资产进行管理;组织对低效
和无效资产的清理处置工作。
(9)负责资产评估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审查确定评估机构、申报评估立项、
协调评估工作、审核评估报告、进行评估备案等工作。
(10)负责财产保险管理工作。组织对财产保险建立和理赔、对所管单位
财产保险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
(11)负责公司产权管理工作。组织开展产权登记、变更和注销等管理工
作。
(12)负责资金及信用风险管理。对担保事项、金融衍生品等高风险业务
进行管理和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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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负责债权融资工作。把握好对金融市场政策的判断,灵活运用金融
机构借款、债券发行、市场化债转股等多元化融资工具,编制多元化融资工作
方案和专项融资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协调中介机构、金融机构落实融资方式
和渠道。
(14)负责税务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公司整体税务规划和规避税务风险管
理工作,指导和协调纳税减免、财政补贴、可再生能源相关税收优惠等政策的
争取和运用。
(15)负责财务监督工作。配合政府机构、部门完成公司各项财务监督检
查工作,组织对所管单位经常性财务监督检查,形成财务监督报告,防范财务
风险;落实各类审计、检查中发现的财务问题整改。
(16)负责对内部资产重组、企业清算等重大资产处置方案进行财务事权
审批。
(17)负责配合重大专项审计,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等中介机构
对年度经营、企业重组、股权转让及收并购等重大事项进行专项审计。
(18)负责公司对标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对标管理体系,及时跟踪行业和
集团公司对标通报,组织开展对标分析、评价、结果发布和典型经验推广等工
作;指导和监督所管单位开展对标管理工作。
(19)负责公司“两金”管理工作。组织对公司存货、应收账款进行管理,
控降“两金”。
(20)负责对财务风险进行预测与分析,监测公司财务运行状况,制定专
项措施对财务风险进行控制。
(21)负责公司银行账户管理,归口基金管理工作。
(22)负责落实集团司库管理工作要求,指导和监督所管各单位完成相关
工作。
(23)负责财政资金管理,负责指导监督所管各单位财政资金的申报及使
用。
(24)负责公司本部预算控制、费用报销审核等工作。
部门职能定位:资本部是公司提升资本运营能力的研究者和执行者,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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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造资本价值、放大资本效能”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同时也是公司法人
治理、规范董事会运作的组织者和推动者,为公司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
化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部门职责:
(1)负责公司资本运作管理工作。对资本市场进行政策研究,制定资本运
作规划、计划和方案,组织实施增发股份、转让和受让股权等资本运作活动。
(2)负责公司证券投资管理工作。编制投资计划和方案并组织实施。
(3)负责公司股权融资工作。组织开展发行股票融资、引入战略投资者、
增资扩股和项目合作等股权融资活动。
(4)负责公司市值管理工作。提出切实可行的市值管理方案并组织实施。
(5)负责牵头公司 ESG 指标体系建设,并做好升级维护、规范管理等。
组织编制公司 ESG 报告。
(6)负责公司证券事务工作。负责上市公司定期报告和临时公告的编制及
相关信息披露;负责与监管机构、投资者、中介机构、媒体的沟通协调与关系
维护工作;负责定期对上市公司股东变化情况进行分析;负责上市公司关联交
易管理;负责上市公司股东回报及利润分配管理。
(7)负责公司股权管理工作。定期整理、汇总公司股权信息。指导所管单
位的股权管理工作。
(8)负责公司股权投资归口管理,制定股权投资管理制度,开展并购项目
立项后的管理。组织开展公司直接实施的境内股权投资项目,组织审查、指导、
监督所管单位开展的股权投资,履行股权投资实施方案的管理流程。
(9)负责公司股权内部重组与优化、股权处置、增减资等管理,制定各类
管理制度,组织开展公司直接实施的股权重组与优化、股权处置、增减资项目,
组织审查、指导、监督所管单位开展股权内部重组与优化、股权处置、增减资
等工作,履行公司股权内部重组与优化、股权处置、增减资管理流程。
(10)负责公司参股管理,制定参股管理制度,组织开展公司直接实施的
参股投资项目,组织审查、指导、监督所管单位开展参股投资、股权经营管理、
股权退出全过程管理,履行公司参股投资决策管理流程。
(11)负责公司“两非”剥离工作。组织开展对非主业、非优势业务的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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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剥离。
(12)负责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及专委会、监事会决策服务工作;负责组
织公司外部董事履职支撑保障工作;负责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
(13)负责督导三级单位法人治理体系建设,建立三级单位董事会评价体
系并组织开展评价工作。
(14)负责指导三级单位董事会设立、改组,以及换届工作。
(15)负责出资企业股东事务管理及三会议案审查。制定股东会事项管理
制度,负责公司控参股企业股东会议案管理及全资企业股东事项管理,出具股
东意见、股东决定及股东授权委托书。负责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做好出资企业股
东会、董事会、监事会议案审查。
(16)负责子企业章程管理。组织对出资企业章程的编制、修订进行审查,
指导所管单位章程管理工作。
(17)负责专职董事评价、业务培训、履职管理及支撑保障。
(18)负责提出专职董事履职单位调整、向三级单位派出专职董事、兼职
董事、监事的建议方案。
(19)负责组织实施混合所有制改革,开展混合所有制改革政策研究与统
计分析,组织审查相关单位的改革方案,履行有关决策审批程序。
(20)负责管理土地资产经营,负责对公司及所属各级单位土地资产登记。
负责研究、审查土地资产开发、处置、盘活等经营事项。协调处理土地权证完
善、权属关系等。
(21)负责独角兽培育,通过资本运作促进公司创新发展和产业升级,助
力公司“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发展。
部门职能定位:营销部是公司营销业务管理工作的牵头部门,是公司面向
社会电力市场的业务窗口,是公司电热产品价值体现的实现者。通过区域营销
统筹体系建设,实现营销牵引,生产、经营、销售各环节的互动支撑和协调管
理,不断提升能源产品营销水平,发挥市场营销协同创效作用。
部门职责:
(1)负责贯彻落实国家、政府主管部门及集团公司决策部署和各项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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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加强公司经营过程管控和营销体系建设。
(2)负责对接集团公司和政府相关部门、行业协会、电网企业、交易机构
及其他市场主体,参与有关营销政策或规则的制定,做好沟通协调、争取政策
支持,创造有利的内外部经营环境。
(3)负责分析研判电(热)力市场、碳市场形势,研究制定公司整体市场
营销策略和工作举措,并监督、指导、协调执行。
(4)负责公司电(热)力价格管理工作,开展电(热)力价格信息收集、
价格测算、价格制定及调整等工作;负责对电(热)力价格政策进行研究与分
析,跟踪公司电(热)力价格的执行。
(5)负责公司电(热)力年度计划预算编制、分解及月度统筹协调工作,
开展对电(热)力量、评价指标的统计分析及对标管理工作。
(6)负责指导公司电力中长期交易、现货交易、辅助服务交易等市场交易
工作,统筹协调公司绿电交易、绿证交易工作,协调跨省跨区交易,研究并制
定公司市场交易策略。
(7)负责指导公司发电量指标的开发、获取,协调公司火电机组月度开机
方式和内部发电权转移。
(8)负责指导办理公司电力业务许可证和签订购售电合同、供热合同。
(9)负责组织制定公司碳交易年度工作方案及碳交易履约工作,配合开展
碳排放指标的核查和核算等工作;对公司碳资产管理指标进行跟踪执行监督和
考核评价。
(10)负责指导公司 CCER 项目的开发及交易工作,对低碳增值服务等新
业态、新业务进行开拓。
(11)负责指导公司热力市场(居民采暖、工业蒸汽)开发工作和自营热
网的经营管理工作。
(12)负责指导吉林能源服务公司、区域交易中心的售电及交易业务管理;
指导开展规范售电业务、电力增值服务、需求侧管理、虚拟电厂、互联网营销
等新业态新模式,争取优质用户资源。
(13)负责指导公司电(热)力营销人才队伍建设,开展业务培训与交流。
(14)负责组织公司营销业务管理标准的制订、修订、评估及升版工作。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15)协调指导公司新兴产业(绿色氢基能源产业除外)市场营销管理业
务。
部门职能定位:物燃部是供应链(采购与招标、物资)、燃料归口管理部
门。通过整合公司物资和燃料需求、供应链管理资源,发挥专业采购平台集约
化、规模化采购优势,协同释放集约化管理效益,实现阳光采购。负责公司所
管单位供应链(采购与招标、物资)、燃料管理工作的指导、监督、评价、检
查及考核。
部门职责:
(1)供应链(采购与招标、物资)管理
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执行集团公司相关制度、规定,并向所管单位传达集
团公司相关政策、要求等信息。
购与招标、物资)管理方面制度建设和标准化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公司相关管
理体系,实现规范化管理。
标与总包配送采购范围内招标采购计划。
购结果。
司采购领导小组会议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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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物资与招标采购标准化文本、模板、工作流程在信息化系统中的应用与优化。
监督、评价、检查及考核等工作。
(2)燃料管理
策,执行集团公司有关燃料供应和管理方面的相关制度、规定,并向所管单位
传达集团公司有关燃料工作的政策、要求等信息。
实现规范化管理。
点煤企的中长期战略合作。
企业开展燃料市场调研工作,向领导小组提报煤炭采购质价标准(以下简称
“质价标准”)调整建议。
煤炭采购计划的执行情况;负责审核月度煤炭采购调整计划,并报领导小组审
定。
执行会议相关决策。
议价采购的必要性(两次竞价采购失败直接转议价采购的除外)及议价采购报
告进行审核,并报领导小组审定。
其它煤炭供应商的管理工作。
预算及二次费用管理工作等厂内全过程管理进行指导、监督、评价、检查及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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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负责组织处理燃料采购争议工作。
标、重点工作任务目标,并分解落实。协同公司有关部门对燃料管理相关的指
标、任务目标的完成情况进行评价与考核。
理。
方案。
并组织开展相应的演练工作。
认证工作。
业务”的议案。
部门职能定位:科数部以“建体系、促创新、强智能、保安全”为核心价
值,推进公司科技创新发展和数字化转型建设,加快科技与数智化深度融合,
助力公司持续创新发展。
部门职责:
(1)负责贯彻集团公司、上级部委及省科技厅等关于科技创新、网络强国、
数字中国、新型工业化等方面决策部署,开展科技与数字化业务的政策研究并
组织落实。
(2)负责制定公司科技创新发展战略及规划,科技创新与数字化考核评价
工作。
(3)负责公司科研项目的立项管理、过程监督和验收管理。
(4)负责组织研究公司科技创新重大方向,制定公司科技创新发展战略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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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
(5)负责公司科技创新平台的建设与管理。归口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工作,
组织重大战略性、前沿性和关键共性技术研发工作。
(6)归口对外科技创新合作与交流管理,负责科技相关的社会团体联系,
组织科技交流合作、技术引进与推广。
(7)归口公司科技成果及科技成果转化管理,开展科技成果应用情况评价,
负责公司科技成果转化及激励机制建设。
(8)负责公司科技奖励工作,组织申报国家、行业科技奖励和地方科技奖
励。
(9)负责公司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建设,组织研究重大科技项目知识产权方
案,归口管理专利、技术秘密、软件著作权、重大知识产权事项等工作。
(10)组织开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等工作;组织开展科技管理信息统计、
分析;配合技术专家人才库的建设等工作。
(11)负责公司 QC 小组活动管理,组织 QC 小组活动课题注册,开展优
秀 QC 小组活动成果发布及推荐。
(12)组织开展数字化顶层设计,制定公司数字化发展规划、数字化转型
方案,开展公司数字化标准体系建设。
(13)牵头推进公司数字化软硬件自主可控工作。
(14)指导和监督公司数字化运行维护工作,组织数字化应用培训和技术
服务。
(15)归口管理公司数字化投资,组织年度数字化计划和预算的编制、实
施和评价。组织申报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智慧化试点示范项目。
(16)负责集团统建、所管部门、单位自建数字化项目的管理、验收和后
评价,数字化月度、年度投资完成情况统计。
(17)负责公司数据资产体系建设,归口数据管理,组织制订数据资产目
录、数据标准,组织建设数据管理平台。
(18)负责公司数字化新型基础设施、基础平台的建设和管理。
(19)组织公司数字化生态体系建设,指导公司数字化专业队伍建设,组
织培训交流;指导、协调、监督数字化技术支撑机构的建设和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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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负责数字化转型与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21)负责公司信息外网、信息内网、集团广域网系统、网络安全运维管
理。
(22)负责网络与信息安全、企业网站安全、等保定级、等保测评、风险
评估、等保备案、安全态势感知平台、年度护网行动、网络安全应急演练、网
络安全事件处置。
(23)负责公司网络安全管理和监督工作,负责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监督管
理和安全防护;负责网络安全应急与通报管理;负责网络安全事故、事件调查
分析和处理。
(24)负责 ERP 系统、综合办公系统、生产数字化系统、环保监管系统、
桌面虚拟化系统、企业邮箱、网站系统等运维。
(25)负责公司办公软件、计算机和终端桌面 IT 运维。
(26)负责数据中心服务器、主机及存储设备运维管理以及机房环境监控
(含 UPS、空调、温湿度)。
(27)负责用户侧储能(铅炭电池储能)项目安全生产和技术管理工作。
部门职能定位:工程部是公司建设项目的管理者、保障者和协调者,是公
司高质量发展的践行者,在公司工程建设领域中发挥着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
主要负责公司工程建设项目的安全、质量、进度、造价、生态环保的管理工作,
协调解决工程项目建设期间的重大问题。
部门职责:
(1)负责组织落实国家与行业、集团公司及公司有关工程建设政策、制度
和标准。
(2)负责建立健全公司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体系,标准体系并监督有效
执行。
(3)负责建立工程建设管理体系,组织开展工程建设安全、质量、进度、
造价、生态环保全过程管理。
(4)负责建立健全公司建设项目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督促、指导所管单位
工程建设项目安全保证体系履职尽责,评价、督导安全保证体系组织机构健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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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技术和技能水平满足工程建设要求。
(5)参与公司建设项目的初可研、可研审查,为项目前期提供工程建设技
术支持。
(6)负责审核建设项目招标标段划分、招标计划、施工招标文件;负责审
批基建项目建设管理模式;参与建设项目的评标和承包商评价工作。
(7)组织公司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审查,并批复项目执行概算,指导项目
开展设计优化工作,审批限额以上的设计变更。
(8)负责组织建设项目达标投产和竣工验收,指导协调项目创优工作。
(9)负责组织建设项目过程结算,审批月度资金计划,审批工程竣工结算。
(10)负责公司建设项目工程对标、技术监督管理。
(11)负责公司建设项目信息化、数字化的应用。
(12)负责制定公司建设项目管理考核指标,提出考核意见。
(13)负责组织论证、审批建设项目重大方案,协调解决工程项目建设期
间的重大问题。
部门职能定位:火电部作为专业管理部门,负责公司火电产业(燃煤、燃
气、生物质、光热等发电供热企业,以及火力发电企业所属电锅炉项目、工业
余热利用项目、供热供冷项目等)管理工作,旨在规范生产运行制度、标准及
流程体系,承担公司安全生产保证体系职责,督促各火电企业按照行业规则有
效运转的特定任务。通过对标行业和区域先进,提高从业人员技术技能水平,
提升设备可靠性,通过管控火电产业重点领域及关键环节的安全风险,增强产
业控制力和核心竞争力,不断推进火电产业转型升级,助力推动公司实现世界
一流清洁能源上市企业的目标。
部门职责:
(1)负责公司火电产业生产运营管理。建立健全所管领域安全生产保证责
任体系和机组安全、稳定、经济运行管理机制;组织制定周期性安全生产工作
计划,对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统计分析与评价;组织开展所管生产领域内危害
辨识、风险评估以及隐患排查治理等工作;协调与指导所管火电单位做好生产
准备和安全生产运营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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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负责公司火电产业专业技术管理。密切跟踪国家、行业和集团公司政
策法规和技术标准,建立健全内部生产技术标准体系;对有关项目建设或设备
招评标的专业技术性进行审核把关;研究制定提升技术水平的措施并指导推行;
为公司其他有关管理领域和所管单位提供技术支持。
(3)负责公司火电产业生产运行管理。建立健全运行精细化标准体系;不
断强化生产运行指标监控和调整,确保机组安全、环保、经济运行。
(4)负责公司火电产业设备管理。组织制定设备检修、技术改造相关制度;
组织制定设备检修及技术改造计划并监督指导实施;监督所管单位设备定期维
护、消缺管理开展情况;监督所管单位重要设备缺陷和隐患的治理;组织对所
管单位设备检修或技术改造效果进行检查评估;组织协调火电产业设备调试相
关工作;组织或参与对设备不安全事件进行分析,监督所管单位落实整改措施。
(5)负责公司火电产业生产调度管理。组织建立健全公司生产调度管理体
系;组织制定生产调度管理规定;协调指导所管单位调整机组运行方式;组织
所管单位做好抢发“效益电”工作;按照集团公司要求规范不安全事件报送。
(6)协助公司火电产业工程管理。对火电产业项目前期提供技术支持,参
与项目可研评审;参与火电产业项目初步设计原则审查,指导项目开展设计优
化工作。
(7)作为所管产业领域生态环保保证体系责任部门,负责贯彻落实各项生
态环保政策法规和各级管理要求;拟订所管专业领域内生态环保技术监督计划;
落实各级生态环保检查发现问题的相关整改工作,落实集团公司下达的生态环
保指标分解计划,并跟踪完成情况。
(8)负责公司火电产业生产类委托运行项目管理。组织对委托运行项目的
申报和审查,并对实施过程进行监督和指导,制定措施合理控制生产外委运维
成本。
(9)负责公司火电产业生产废弃物(灰、渣、石膏、废气)的综合利用和
处置的安全管理。
(10)负责管理公司火电产业生产材料费、技改费、修理费、生产类委托
运行费、排污费、技术监督费、灰渣处理费等生产相关费用。
(11)负责按照安全生产“一体化管理”要求,做好所管领域内承包商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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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工作。
(12)负责所管产业领域内碳排放指标的核查和核算等工作。
(13)归口公司质量管理。负责组织建立健全公司质量管理体系;负责贯
彻落实国家、行业产品和质量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以及集团公司质量管理
相关制度和要求;组织建立健全质量管理责任制,并对责任制落实情况实施综
合监督和考核;拟订公司质量管理政策、规划和目标;组织指导各单位参加各
类质量奖项申报;负责对质量事件的统计、分析、报告和信息发布,按照有关
规定组织或参与对质量事件的调查、处理和责任追究,协调解决相关问题。
(14)归口公司节能管理。组织制定公司节能管理规定;建立健全节能指
标监管机制;组织制定节能降耗工作计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对影响生产能耗指
标的问题进行分析及技术攻关;对所管单位节能措施执行效果进行检查评估。
(15)归口公司设备可靠性管理。组织建立公司可靠性管理组织机构;贯
彻执行集团公司有关设备可靠性管理规定,制定本单位设备可靠性管理制度;
负责分解、落实集团公司下达的设备可靠性指标,组织所管单位按时报送各类
设备可靠性数据和信息,对可靠性指标完成情况进行监督和考核。
(16)归口公司技术监督管理,负责组织建立健全公司技术监督组织体系、
管理体系、制度标准体系;负责与国家、行业、集团公司有关部门对口联系工
作;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技术监督的政策、法规,以及行业和集团公司有关
标准、制度、规程、技术措施等;负责建立健全公司火电产业技术监督工作体
系,落实技术监督管理责任;负责审定公司火电产业有关技术监督的标准、制
度、规程、技术措施;负责研究审核公司火电产业技术监督工作重大事项;指
导所管单位开展技术监督管理工作,确保技术监督体系有效运转。
部门职能定位:新能源部是公司新能源产业安全与经济运营的指导者、保
障者和协调者,是公司奉献绿色能源的践行者,在安全生产、技术提升和效益
创造中发挥着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
部门职责:
(1)负责公司新能源相关产业生产运营管理。建立健全所管领域安全生产
保证责任体系;组织制定周期性生产计划,对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统计分析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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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组织开展所管生产领域内危害辨识、风险评估以及隐患排查治理等工作;
协调指导所管单位做好生产准备和安全生产运营工作。
(2)负责公司新能源相关产业专业技术管理。密切跟踪国家、行业和集团
公司政策法规和技术标准,建立健全内部生产技术标准体系;对有关项目建设
或设备招评标的专业技术性进行审核把关;研究制定提升技术水平的措施并指
导推行;为公司其他有关管理领域和所管单位提供技术支持。
(3)负责公司新能源相关产业运行管理。建立健全生产运行指标监控体系,
对发电设备的安全、可靠、经济运行情况进行监控管理;定期组织对整体运行
效率的分析与评价;指导所管单位制定生产运行效能优化方案并监督实施。
(4)负责公司新能源相关产业设备管理。建立健全设备可靠性监管机制;
组织制定新能源产业重大设备检修及技术改造计划并监督指导实施;组织对所
管单位设备检修或技术改造效果进行检查评估;组织协调新能源产业新建项目
设备调试相关工作。
(5)负责公司新能源相关产业质量管理。落实公司质量发展规划和规章制
度;根据职能及工作需要,指导本版块各单位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参与
相关质量工作;负责本版块技改项目的检查、指导工作。负责指导本版块 QC
小组活动的指导、推进及专业指令性课题的下达工作,负责公司 QC 小组活动
相关专业成果的初评工作。
(6)负责公司新能源相关产业技术监督管理。建立健全新能源技术监督管
理机制;密切跟踪政策法规和规程标准的更新,及时对内部管理措施进行改进
和完善;指导所管单位开展技术监督管理工作。
(7)负责公司新能源相关产业节能管理。建立健全节能指标监管机制;组
织制定节能降耗工作计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对影响生产能耗指标的问题进行技
术攻关,并对非生产用能的消耗和损失情况进行监控和分析,研究制定专项改
进措施并指导实施;对所管单位节能措施执行效果进行检查评估。
(8)负责公司新能源相关产业生产调度管理。指导各单位与有关区域电网
调度沟通协调运行、故障处理及辅助服务等有关事项。
(9)协助做好新能源相关产业项目设计管理。负责对新建项目初可研、可
研、初步设计技术部分审查,并为收并购项目立项和技术尽调提供专业技术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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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
(10)负责新能源相关产业的工程技术管理,协助工程管理。组织协调对
新能源产业重大设备检修和技术改造工程项目的立项、可研、报批、组织实施
及后评估等工作;指导协调新能源重大建设项目的推进等工作。
(11)作为新能源相关产业领域生态环保保证体系责任部门,负责贯彻落
实各项生态环保政策法规和各级管理要求,拟订所管专业领域内生态环保规划
及计划,组织开展相关管理工作。
(12)负责公司新能源相关产业生产类委托运行项目管理。组织对委托运
行项目的申报和审查,并对实施过程进行监督和指导,制定措施合理控制生产
外委运维成本。
(13)负责归口管理公司新能源相关产业生产材料费、技改费、修理费、
生产类委托运行费、技术监督费等生产相关费用。
(14)协助做好公司新能源相关产业电力市场营销工作。
(15)负责按照安全生产“一体化管理”要求,做好所管领域内承包商管
理工作。
(16)负责所管产业领域内碳排放指标的核查和核算等工作。
(17)负责分布式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含综合智慧能源)、电源(电
网)侧储能项目、充换电项目、配电网项目的技术、生产运营管理。
(18)归口公司储能项目管理。
部门职能定位:氢能技术部是公司绿色氢基能源产业的技术驱动核心和战
略落地支点,重点发挥技术驱动、战略支撑、技术支持、市场开拓等作用,为
公司绿色氢基能源业务提供全方位技术支撑与保障,打造核心竞争力,构建产
业护城河。
部门职责:
(1)负责研究公司绿色氢基能源产业技术发展路线,推动基础技术、关键
技术及核心技术创新,建立完善高效的创新体系,提出符合公司发展需要的技
术建议。
(2)负责公司绿色氢基能源产业技术管理工作。研究制定技术管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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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公司整体技术水平。
(3)负责公司绿色氢基能源产业创新示范工作。开展绿色氢基能源全产业
链的技术集成应用研究,组织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的推广应用。
(4)参与新建、收并购项目的可研、立项、尽职调查、投资决策、初步设
计、详细设计、技术改造等工作,为相关项目建设或设备招评标专业技术审核
提供专业技术支持。
(5)负责技术对外合作管理,对接国内外先进技术合作方,引入或孵化绿
色氢基能源先进技术。
(6)负责公司绿色氢基能源产业技术知识产权的管理和保护工作,组织开
展专利申请工作。
(7)负责组织开展氢能领域的各级示范项目申报工作。
(8)负责公司绿色氢基能源产业技术标准管理以及相关标准体系建设工作,
组织参与各类相关标准的制、修订工作。
(9)负责管理绿色氢基能源产品绿色认证的政策分析、规则解读、评价评
估、认证取证、绿色品牌建设等相关工作。
(10)负责管理公司绿色氢基能源产业市场开发、客户对接、产品营销等
工作。
部门职能定位:氢能生产运营部是公司绿色氢基能源产业生产运营工作主
管部门,为公司绿色氢基能源产业项目安全经济运行提供有力支撑。
部门职责:
(1)负责公司绿色氢基能源产业生产运营管理。建立健全所管领域安全生
产保证责任体系;组织制定周期性生产计划,对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统计分析
与评价;组织开展所管生产领域内危害辨识、风险评估以及隐患排查治理等工
作;协调指导所管单位做好生产准备和安全生产运营工作。
(2)负责公司绿色氢基能源产业运行管理。建立健全生产运行管理体系,
构建生产信息传递流程,对绿色氢基能源项目的安全、可靠、经济运行情况进
行监控管理;指导所管单位制定生产运行效能优化方案并监督实施。
(3)负责公司绿色氢基能源产业技术监督管理,建立健全绿色氢基能源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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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技术监督管理机制,对绿色氢基能源产业进行技术指导、技术方案审查,及
时对内部管理措施进行改进和完善;指导所管单位开展技术监督管理工作。
(4)负责公司绿色氢基能源产业设备管理。建立健全设备可靠性监管机制;
组织审查绿色氢基能源产业重大设备检修及技术改造计划并监督指导实施;组
织对所管单位设备检修或技术改造效果进行检查评估。
(5)负责公司绿色氢基能源产业节能管理工作,建立健全节能指标监管机
制;组织制定节能降耗工作计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对影响生产能耗指标的问题
进行技术攻关,并对非生产用能的消耗和损失情况进行监控和分析,研究制定
专项改进措施并指导实施;对所管单位节能措施执行效果进行检查评估。
(6)负责公司绿色氢基能源产业生产调度管理。按照绿色氢基能源产业下
游客户的需求,统筹协调调度所管单位生产计划。
(7)参与对绿色氢基能源产业新建项目的初可研、可研、初步设计、详细
设计等审查工作,提供相应的专业技术支持。
(8)负责公司绿色氢基能源产业项目化工三剂、设备更新等日常招评标的
专业技术审核。
(9)参与公司绿色氢基能源产业项目的工程设计、设计变更审核等工作。
(10)组织公司已投产绿色氢基能源产业的技术标定工作,参与绿色氢基
能源产业项目后评价工作。
(11)负责公司绿色氢基能源产业生产数字化系统的应用管理,指导所管
单位生产数据接入工作,确保生产数据传输畅通,数据准确。
(12)负责绿色氢基能源产品质量检验、过程质量控制及交付管理等工作。
(13)作为生态环保管理保证体系责任部门,负责贯彻落实各项生态环保
政策法规和各级管理要求,拟订所管专业生态环保规划及计划,组织开展相关
管理工作。
(14)负责公司绿色氢基能源产业相关的废弃物、有害物、有毒物等综合
利用和处置管理。
(15)负责归口管理公司绿色氢基能源产业生产材料费、技改费用及结算、
修理费、生产类委托运行费、技术监督费等生产相关费用。
(16)负责按照安全生产“一体化管理”要求,做好所管领域内承包商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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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工作。
(17)按照有关规定参与对安全生产、质量、生态环保事故、事件的调查、
处理和责任追究,协调解决相关问题。
部门职能定位:法律部是公司依法治理体系和依法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组织
者、推动者、实践者,实施依法治理、法律合规、风险内控一体化管理,深化
一流法治企业建设,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发挥强基固本、
保障经营发展安全的支撑作用。
部门职责:
(1)负责公司法治建设工作。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法律顾问和
律师制度,组织开展依法治企考核评价工作。
(2)负责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管理工作,规范法定代表人授权管理程序,
指导和监督所管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情况。
(3)负责公司合同、决策事项、制度的合法性审查,提出法律合规审查意
见,处理有关法律问题。
(4)负责统筹管理公司法律纠纷案件,协调、督办重大法律纠纷案件,指
导协调诉讼、仲裁、行政争议处理、听证等法律活动。
(5)负责提供法律咨询和支持。
(6)负责“吉电”字样管理。
(7)归口公司合规管理,完善合规管理体系,组织开展合规审查和评价工
作,编制年度合规管理报告。
(8)归口公司内控管理,完善内控管理体系,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编制年度内控体系工作报告和内控评价报告,跟踪督促内控缺陷改进情况。
(9)归口公司风险管理,完善风险管理体系,组织开展年度重大风险评估
工作,编制年度风险评估报告,并开展风险监测;牵头审查投资项目风险评估
报告,出具综合审查意见。
(10)归口公司本部权责清单管理,组织开展本部权责清单评估、升版、
宣贯培训及执行监督评价等工作。
(11)归口公司规章制度管理,开展制度流程体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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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组织公司规章制度流程评估、升版、宣贯培训及执行监督评价,指
导所管单位规章制度流程建设工作。
(13)负责公司管理提升工作。落实国家和集团公司管理提升工作要求,
组织制定行动方案并监督实施,指导和监督所管各单位开展管理提升工作。
(14)负责组织公司管理标准的制订、修订、评估及升版工作,组织所管
单位开展标准化管理工作。
(15)负责公司采购监督工作。对招标与非招标采购过程的依法合规性进
行监督,处理采购举报问题,提出合理化监督意见。
(16)所管单位营业执照登记事项变更合法性审查。
(17)负责跟踪国家和属地有关法律法规变化情况,组织开展普法和法治
宣传教育工作。
(18)负责公司法律、合规、风险、内控中介机构管理,组织开展中介机
构和外部专家、律师的选聘、管理和评价。
部门职能定位:安环部是公司监督责任体系的建设者、维护者和执行者,
通过对安全生产规律性的全局性把握,充分发挥监督管理和指导协调作用,推
动公司安全生产、生态环保管理体系有效运转并持续改进,重点监督和促进公
司各级责任主体全面履行和落实安全和环保管理责任,保障公司各产业安全生
产、生态环保局面稳定。
部门职责:
(1)负责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生态环保重要论述精神,
组织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集团公司关于安全生产和生态环保工作部署,推进
本质安全型企业建设和美丽中国建设。
(2)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生态环保管理体系建设,监督和指导管理体系的
有效运行。
(3)负责组织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生态环保、消防安全责任制,并对责任
制落实情况实施综合监督和考核。
(4)负责依据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行业规定、集团要求,牵头组织
制定公司安全生产、生态环保和应急管理综合监督管理制度,并监督检查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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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况。
(5)负责制定、实施公司安全文化建设规划。牵头建立安全文化建设组织
机构和运作机制,推进安全文化建设。
(6)负责拟订公司安全生产、生态环保管理政策、规划和目标,分析和预
测安全生产形势,发布安全生产信息。
(7)负责组织建立安全生产、生态环保指标控制和考核体系,落实集团公
司相关业绩考核指标目标,制定实施公司安全生产、生态环保监督管理目标和
年度计划要点,定期通报相关控制指标的执行情况,并会同有关部门提出考核
建议。
(8)负责策划和组织公司安全生产、生态环保管理相关专项活动,编制工
作计划、专项方案及具体措施,并监督指导实施。
(9)负责组织开展安全、生态环保管理的日常监督、专项监督、尽职督察
和管理评估等活动,监督考核并通报检查、督察中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
(10)参与项目建设、收购、并购、转让、投产、停产(关闭)等重大事
项对安全生产影响的分析,参与可研和设计审查、安全验收、安全评价工作。
(11)负责监督检查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安全设施、消防设施、职
业卫生设施、环保设施“三同时”执行情况。
(12)负责监督检查生产设备、设施安全技术状况、人身安全防护设施状
况;监督检查劳保用品、安全工器具、安全防护用品的购置、发放、使用、存
储、保管工作情况;监督检查设备设施全周期、全寿命、全过程管理中风险防
范措施落实情况。
(13)负责监督检查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对重大事故隐患和可能对生产经
营、建设、社会造成较大影响的事故隐患治理进行跟踪监控与督办。监督检查
危险物品和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重大危险源
管理工作进行统计、分析、总结、上报。
(14)组织制定并实施公司安全生产、生态环保监督和应急管理教育培训
工作,督促各单位有效开展安全生产、生态环保监督和应急管理教育培训工作。
(15)负责指导协调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和使用,对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
使用和效果进行全过程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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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负责指导协调公司应急管理工作,组织公司综合应急预案编制。监
督检查公司应急体系建设、应急预案编制与培训演练等工作开展情况。发生事
故后,组织、参与、协调应急救援工作。负责牵头吉林区域应急“大协同”建
设工作。
(17)负责监督检查职业健康管理工作开展情况,对职业健康管理工作进
行统计、分析、总结、上报;监督检查各单位劳动保护措施计划的实施情况。
(18)负责对文物保护、碳排放监督管理工作。
(19)负责监督检查承包商安全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负责对安全、环保事故、事件的统计、分析、报告和信息发布,按
照有关规定组织或参与对安全生产、生态环保事故、事件的调查、处理和责任
追究,协调解决相关问题。
(21)负责协调推广应用安全生产和生态环保先进方法、技术和工具,组
织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
(22)负责组织落实安健环体系建设相关工作,监督各单位安全生产标准
化达标创建工作。
部门职能定位:审计部是公司实现“防风险、强管理、促发展、创价值”
目标的监督保障机构,立足于“事前建议咨询,事中风险防范,事后监督评
价”,以问题和风险为导向,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强化审计整改落
实,提升防范化解风险能力和审计监督效能,助力公司提质增效,实现高质量
发展。
部门职责:
(1)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公司审计工作规划和年度审计计划。对直接审计
和调查的事项进行审计评价、做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向公司党委和董
事会报告审计工作情况。
(2)负责组织按规定和程序开展的对公司所管单位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
人经济责任(任中、离任)履行情况进行审计。
(3)负责组织对公司及所管单位落实国家政策和公司党委重大战略决策情
况进行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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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负责组织对公司及所管单位战略规划、年度计划预算、重大决策及执
行情况进行审计。
(5)负责组织对公司及所管单位的财务收支、资产质量、业务运营、经营
绩效以及其他有关的经济活动情况进行审计。
(6)负责组织对公司及所管单位重大投资项目进行审计,主要包括基本建
设项目审计、并购投资审计、科研与信息化项目审计、技改项目审计等工作。
(7)负责组织对公司及所管单位经营和发展中的突出问题进行专项审计或
审计调查。
(8)负责组织开展后续审计,督促落实内外部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
(9)负责组织审计成果运用,根据审计结果,分析公司经营管理中的问题
和产生原因,从体制、机制、制度方面向公司领导和有关部门提出改进建议,
促进企业规范管理。
(10)负责组织编报企业年度工作报告;配合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工
作。
(11)负责参与“大监督”体系监督检查等相关工作,与纪检监察、巡察、
组织人事、财务、合规内控等监督力量协作配合,协助有关部门开展巡察、检
查或经济案件的内部查处等工作。
(12)负责组织对公司投资项目开展项目后评价工作,建立重大投资项目
跟踪评价机制,定期进行分析总结。
(13)负责组织开展公司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相关工作。指导、监督所
管单位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工作。
(14)负责对委托社会审计机构的管理和评价。
(15)负责对公司区域审计中心进行业务管理,委托审计任务,监督审计、
投资后评价项目计划的执行,对审计成果进行质量控制,根据公司统一安排提
出工作考核意见。
部门职能定位:党建部是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落实党的政治建设、思
想建设、组织建设,落实党组织和党员管理、党的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和品牌建
设、社会责任工作的归口管理和组织实施部门,是发挥党建引领作用的组织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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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者、意识形态工作的统筹协调者、品牌形象和企业文化的创造维护者、社会
舆论的分析研判者、精神文明建设的协调组织者、对外交流宣传的统筹开展者,
充分发挥党组织功能,内聚人心、外树形象,为公司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政治
保证、组织保证、思想保证、优秀文化滋养、强大品牌支持和良好舆论环境。
部门职责:
(1)负责组织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和习近平总
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党中央、国务院、国资委、集团公司党组决策部署任
务。
(2)负责公司党的组织建设工作,做好党组织组建、换届、委员增补等工
作,组织开展创先争优,党员发展、党员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内政
治生活、党费收缴管理、协调和服务等工作。指导督促所管单位党组织落实民
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和“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等党内组织生活制度。
(3)制定各类党建相关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编制、分解、下达党建重
点任务并跟踪督办。
(4)负责公司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公司党委成员党建
联系点协调对接工作。
(5)负责统筹公司党委“第一议题”学习内容,负责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
会、民主生活会、大党建工作例会的筹备、组织、督办工作,并指导所管单位
党组织开展相关工作。
(6)负责公司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工作,指导混合所有制企业党建工作。
(7)负责落实党中央开展的党内集中性学习教育的组织和督导指导。
(8)负责公司各级党组织党建工作责任制的落实、考核工作。
(9)负责组织实施公司党内评先表彰工作。
(10)负责公司党建系统制度文化建设,归口公司党建制度体系建设。
(11)负责公司党务干部队伍和基层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及培训工作。
(12)负责公司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日常工作,党风廉政建
设统筹协调工作。
(13)负责公司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及年度任务清单制定、
实施及跟踪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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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负责公司各级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党风廉政建设责
任的指导、监督和考核。
(15)负责公司统战工作,做好党外代表人士和党外知识分子的联系培养,
管理公司港澳台侨、民族宗教等工作。
(16)负责落实党务公开、党委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
(17)归口公司乡村振兴、帮扶(定点帮扶)和援助(援青、援疆、援藏)
等工作。
(18)牵头公司思想政治工作架构搭建,指导所管单位开展思想政治教育
工作,组织开展公司党建和思想政治课题研究工作。
(19)负责组织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规范舆论阵地和从业人员管理
等工作,牵头开展督导工作。
(20)归口管理宣传工作,统筹管理公司宣传资源,编制宣传工作计划,
指导、督促和考核所管单位宣传工作,指导宣传思想文化队伍建设工作。
(21)归口管理公司企业文化建设,推动集团公司企业文化和公司特质文
化落地。
(22)负责公司媒体资源管理和社会媒体关系协调与维护。
(23)负责公司舆情监测与突发事件新闻事项处理。
(24)负责公司宣传资料及文化产品的管理。
(25)负责组织制定公司品牌战略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品牌管理工作体
系、保障体系。
(26)负责公司视觉识别系统(VI)管理,监督指导所管单位规范应用。
(27)负责公司社会责任管理,包括治理、保障体系建设,责任央企形象
塑造等。
(28)负责公司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宣传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组织
开展文明单位创建等工作。
(29)牵头公司公众沟通工作,指导推动所管单位做好科普宣传,增进利
益相关方理解和支持。
部门职能定位:纪委办是公司纪委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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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
风廉政建设和协调反腐败工作,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职能
部门。
部门职责:
(1)深入贯彻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方针,认真落实党中央关于党风廉政建设
和反腐败斗争决策部署,推动健全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的监督体制机制,充分
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
(2)在公司纪委领导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各项要求,协助公司
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协助做好企业内部
政治巡察工作,监督巡视巡察问题整改落实情况,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
不想腐”建设。
(3)强化监督第一职责,突出政治监督,督促推动公司党委坚决做到“两
个维护”,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督促党委落实全
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领导班子成员履
行“一岗双责”,抓好分管部门和领域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对贯彻落实党中
央、集团公司党组及公司党委重大决策部署和规章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对公司党委管理的领导干部、重点人员进行监督执纪,贯彻“惩前毖
后、治病救人”方针,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
励和约束并重,精准、有效地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推动净化公司政治
生态。
(5)负责开展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管理,根据需要开展专项监督工作。受理
信访举报、问题线索处置、执纪审查、案件审理、案件监督管理等工作。
(6)依纪依法开展问责工作,针对违反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履行职
责不力、失职失责的党组织或党员、干部向公司党委或者向有权作出问责决定
的党组织(单位)提出问责建议。
(7)对公司系统党员、党员领导干部进行遵守纪律、廉洁从业教育。
(8)负责公司纪委组织建设、日常工作运转,加强对公司所管单位纪检机
构工作的领导和管理,进一步落实“三个为主”要求,指导、检查、考核、督
促所管单位纪检机构层层落实监督责任,把管党治党压力传导到基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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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对公司系统纪检干部进行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对发现违纪违法问
题及时查处。
(10)承担公司“大监督”联席会议办公室职责,在公司党委统一领导下
协调构建“大监督”格局,推动“大监督”事项的落实。
部门职能定位:巡察办是公司党委工作部门,承担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
日常工作,是公司巡察工作的组织者、推动者,落实巡视“发现问题、形成震
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工作方针,发挥“统筹协调、指导督导、服务保障”
职能作用,负责巡察工作的承上启下、联络各方、贯彻执行、督办落实等任务。
部门职责:
(1)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和集团公司党组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部署和要求,
按照公司党委和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安排,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措施并督办落实。
(2)负责与集团公司党组巡视组对接,统筹协调本部各部门和所管各单位
配合开展工作。
(3)负责与集团公司党组巡视办对接,及时掌握上级党组织关于巡视巡察
工作新部署新要求,报送公司党委巡察工作情况。
(4)落实公司党委和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要求,对有关决定事项进行
督办。
(5)研究拟定公司党委巡察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和阶段任务安排,组织落
实巡察全覆盖要求。
(6)组织筹备公司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向党委和巡察工作领导小
组报告工作情况和重要事项。
(7)统筹、协调、指导、保障巡察组开展工作,负责巡察准备、了解、报
告、反馈、移交各环节的政策支持、人员保障、业务把关、沟通联络等。
(8)负责内部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的统筹协调、跟踪督促、汇总报告,组
织整改会商、协调督导专题民主生活会等,推动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
治。
(9)负责协调本部部门、有关单位协助、支持巡察工作,推动建立巡察监
督与其他监督贯通协调的具体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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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负责巡察工作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及巡察宣传等工作。
(11)协助落实公司党委关于巡察干部队伍建设的要求,配合有关部门加
强对巡察干部的教育、培训、考核、管理和监督。
(12)建立并动态调整优化巡察人才库,择优遴选优秀人员参加巡察工作。
(13)协助公司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管理监督巡察组,做好巡察组的日
常服务保障工作。
(14)办理公司党委和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巡察组职责:
职能部门移交巡察发现的问题和问题线索,参与推动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
部门职能定位:群团部是公司党委坚持依靠方针,密切联系职工群众的桥
梁和纽带,负责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竭诚服务职工群众,大力弘扬劳模精神、
劳动精神、工匠精神,组织动员广大职工建设绿色氢基能源平台和世界一流清
洁能源上市公司。
部门职责:
(1)负责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群团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
关于群团工作重要决策部署;负责落实各级工会、各级共青团、集团公司党组、
公司党委关于群团工作的安排部署。
(2)负责公司工会、共青团组织建设,指导、审批所管单位工会、共青团
组织的组建、换届和选举等工作。
(3)负责公司民主管理与民主监督工作,做好公司职工代表大会组织管理
工作,指导所管单位建立健全职代会、厂务公开等制度体系。
(4)负责归口管理公司合理化建议工作,加强“SPIC-家园”建设。
(5)负责组织签订公司三项集体合同,指导所管单位建立平等协商和集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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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制度,监督有关职工合法权益方面的法律法规贯彻落实情况。
(6)归口管理公司产业工人队伍建设工作,制定落实产业工人队伍建设实
施方案,组织开展公司劳动和技能竞赛,指导所管单位开展群众性劳动和技能
竞赛活动,选拔造就技术能手和劳模工匠。
(7)负责组织开展群众性创新创效创优活动,命名表彰公司职工创新工作
室,组织参加全国、电力行业、集团公司或属地工会组织开展的群众性创新创
效创优成果评选等活动。
(8)负责公司班组建设管理工作,牵头组织开展班组评先创优工作。
(9)归口管理公司荣誉表彰体系,负责公司劳动模范、先进集体、先进个
人、青年标兵、巾帼标兵、五四红旗团委等评选表彰工作;牵头向上级有关单
位和部门、行业或属地推荐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10)负责公司职工之家建设,指导所管单位开展职工小家创建工作。
(11)负责组织开展困难职工帮扶、节日慰问、特重病救助及“送温暖”
等职工关爱工作,归口管理温暖救助基金。
(12)负责公司女职工工作,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
(13)负责组织开展文化体育活动。
(14)负责公司工会经费、共青团活动经费的收缴、管理和使用。
(15)协助做好消费扶贫工作。
(16)负责组织开展公司本部职工节日慰问和文体活动。
(17)负责团员青年的思想政治引领,组织开展“青春心向党、建功创一
流”系列主题实践活动,服务团员青年成长成才。
(18)负责公司青年志愿活动管理工作。
(二)公司治理机制
发行人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发行
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了《吉林电力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章程》”)。
根据《章程》,发行人建立了较为健全的公司治理组织机构,设立了董事
会、监事会,聘任了总经理,并设置了相关职能部门。发行人以现代企业制度
为基本管理控制模式,由发行人权力机构股东会授权董事会经营权限,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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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股东会负责;总经理的经营管理权由董事会授权,并向董事会负责;公司本
部对各分厂及控股公司的管理主要通过对有关责任人的任命和管理、职能部门
的归口管理模式进行。
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1)决定公司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
报酬事项;
(3)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4)审议批准监事会报告;
(5)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6)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7)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8)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9)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10)修改公司章程及其附件(包括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及
监事会议事规则);
(11)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12)审议批准第四十二条规定的担保事项;
(13)审议批准第四十三条规定的交易事项;
(14)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
资产百分之三十的事项;
(15)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
(16)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和员工持股计划;
(17)决定公司的发展战略;
(18)审议批准对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或最近一期经审计
的净资产的影响比例超过50%的重大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方案;
(19)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会决定的
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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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股东会的法定职权不得通过授权的形式由董事会或其他机构和个人代
为行使。
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设独立董事三名、
职工代表董事一名,且外部董事占多数。设董事长一人,不设副董事长。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1)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制定董事会工作报告;
(2)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3)决定公司的投资方案;
(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5)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6)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7)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
司形式的方案;
(8)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
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对外捐赠等事项;
(9)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10)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根据总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
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总工程师、总经济师、总法律顾问等高级管理人员,并
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11)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12)制订公司章程草案和本章程的修改方案;
(13)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14)向股东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15)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对董
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16)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申请破产、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17)制订公司发展战略,制定实施落实公司发展战略重大举措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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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建立健全内部监督管理和风险管理制度,加强内部合规管理,决定
公司的风险管理体系、内部控制体系、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工作体系、合规
管理体系,对公司风险管理、内部控制和法律合规管理制度及其有效实施进行
总体监控和评价,定期听取工作报告;
(19)制定公司重大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方案;决定对公司最近一个
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或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影响比例不超过 50%的自
主变更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方案;
(20)决定公司安全生产、生态环保、维护稳定、社会责任等方面的重要
事项;
(21)决定董事会授权决策制度和方案;
(22)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董事会决定公司重大问题时,应当事先听取公司党委的意见。
超过股东会授权范围的事项,应当提交股东会审议。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副总经理二至五名。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
责人、总工程师、总经济师、董事会秘书和总法律顾问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1)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
告工作;
(2)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3)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4)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5)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6)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7)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
员;
(8)拟订公司的发展战略和规划、经营计划,并组织实施;
(9)根据公司年度投资计划和投资方案,在授权范围内决定一定额度内的
投资项目,批准经常性项目费用和长期投资阶段性费用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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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拟订年度债券发行计划及一定金额以上的其他融资方案,批准一定
金额以下的其他融资方案;
(11)拟订公司的担保方案;
(12)拟订公司一定金额以上的资产处置方案、对外捐赠或者赞助方案,
批准公司一定金额以下的资产处置方案;
(13)拟订公司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
方案;
(14)拟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
(15)拟订内部监督管理和风险控制制度,拟订公司建立风险管理体系、
内部控制体系、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工作体系和法律合规管理体系的方案,
经董事会批准后组织实施;
(16)建立总经理办公会制度,召集和主持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
(17)协调、检查和督促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和改革发展工作;
(18)负责落实依法治企的各项工作;
(19)公司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总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
公司副总经理的任免由总经理向董事会提名,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
副总经理按其职责分工协助经理工作,对总经理负责。副总经理工作职责:
(1)对总经理负责,协助总经理作好分管工作;
(2)熟悉和掌握公司生产经营管理情况,及时向总经理汇报;
(3)了解和掌握市场的发展动向,及时向总经理提供信息;
(4)协调主管部门与其他部门的联系,协助总经理建立、健全公司统一、
高效的组织体系和工作体系;
(5)完成总经理交办的其他任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文件保管以及
公司股东资料管理,办理信息披露事务等事宜。
公司建立总法律顾问制度。总法律顾问全面参与重大经营决策,统一协调
处理经营管理中的法律事务,充分发挥法律审核把关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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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五名监事组成,监事会设主席 1 人,不设副主席。
监事会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
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1)应当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
(2)检查公司财务;
(3)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
行政法规、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4)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予以纠正;
(5)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在董事会不履行《公司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
股东会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
(6)向股东会提出提案;
(7)依照《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九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
诉讼;
(8)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
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三)内部管理制度
为规范管理,控制经营风险,公司根据自身特点和管理需要,建立起了一
套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分为基本管理制度和业务管理制度。基本管理制
度主要包括: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
业务管理制度包括:战略规划与计划管理制度、投资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
资本运作管理制度、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安全与环保管理制度、采购与物资管
理制度、工程建设管理制度、生产管理制度、市场营销管理制度、监察审计管
理制度、法律事务制度、综合事务管理制度、科技与信息管理制度、国际合作
管理制度、党群管理制度、考核评价管理制度等。
公司在加强日常经营管理方面制订了详细的管理制度和操作细则,在经济
业务的处理中均有明确的授权和核准体系,各类事项的审批和相关重要资料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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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妥善保管,对控股子公司管理、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募集资金使用、重大
投资、信息披露等方面加强重点控制,建立有严格的具体的管理制度,并得到
有效的执行。公司重点从以下几方面做好内部控制工作:
为优化资源配置,明确工作分工,提高管理效率,公司制定《全面预算管
理办法》,建立科学、高效的全面预算管理体系,明确了各责任部门和单位在
预算管理中的职责、分工与权限,规范了编制、审批、执行与控制、调整、分
析考核等程序,保证了预算编制依据充分、合理,编制方法科学,预算执行监
管有效。
为加强营运资金风险管控,公司制定了《资金管理规定》、《资金预算管
理实施办法》、《银行账户管理办法》等管理制度,就货币资金管理岗位分工、
管理内容、控制方式、会计核算及资金的合理使用等做出了规定。公司强化资
金预算管理、保证资金整体平衡。以资金集中管理为平台,加强资金过程管理
与控制,实施收支两条线的资金集中管理,确保了资金流动性、安全性、效益
性,为生产经营的顺利进行提供了有效支持,同时公司制定了《规范与关联方
资金往来管理实施办法》,建立了较为完善的防范关联企业占用公司资金的长
效机制。
公司制定了《内部控制管理办法》《股权管理办法》和《外派董事、监事、
高管人员管理办法》,通过向子公司委派董事、监事及主要高级管理人员,总
部职能部门向对应子公司的对口部门进行专业指导,并通过内部审计、专业检
查等方式,从公司治理、生产经营及财务管理等方面对子公司实施有效的管理。
对子公司实行统一的财务管理制度,要求其定期向公司提交季度、半年度、年
度财务报表及经营情况报告等。对子公司资金严格控制,执行收支两条线原则,
每日账户资金余额自动上划,子公司每月上报月度资金预算,经审批后按照预
算划拨资金,保证资金可控。要求子公司及时向公司报告重大业务事项、重大
财务事项以及其他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并严格按照
公司《章程》将重大事项报公司董事会审议或股东会审议。要求子公司及时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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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报送其董事会决议、股东会决议等重要文件,通报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
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建立绩效考评机制,从业绩指标、重点任务、党建指
标、保障性指标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使公司对子公司的管理得到有效控制。
公司对关联交易采取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制定了《关联交易
管理规定》,对公司的关联方、关联交易的审批权限与程序、关联交易的披露
等内容作了详尽的规定。同时公司严格按照深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章程》以及《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
文件规定,对公司关联交易行为包括交易原则、关联人和关联关系、决策程序、
披露等进行全方位管理和控制。报告期内已经发生的关联交易行为是在市场经
济的原则下公平公允地进行,对公司独立性不构成影响,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
的利益。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重大关联交易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事后专项意
见,均认为公司对关联交易的内部控制严格、充分、有效,未有违反《上市公
司内部控制指引》的情形发生,公司对本报告期内的所有重大关联交易均已按
照监管要求及时披露。
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
定,公司在《章程》中明确了股东会、董事会关于对外担保事项的审批权限,
并制定了《担保管理实施办法》,对担保对象、担保的审查与审批、担保的权
限、担保的信息披露等作了详细的规定。公司对外担保的内部控制遵循合法、
审慎、互利、安全的原则,严格控制担保风险。
遵循筹措合法、规模适当、筹措及时、来源经济、结构合理的原则,公司
制定了《债务融资管理实施细则》《权益融资管理实施办法》《募集资金管理
办法》等管理制度,对筹资规划、筹资方式选择、筹资审批权限、筹措资金的
合理使用等进行了规定。通过对债务融资、权益融资等筹集资金活动进行有效
控制,降低了筹资成本和筹资风险。
公司的投资包括固定资产投资、股权投资等,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效的原则,公司制定了《投资管理规定》《并购投资管理办法》《股权管理办
法》、《投资项目后评价管理办法》《重大投资、资本运作决策事项风险管理
实施办法》等多项管理制度,就投资方向与范围、决策权限、管理程序、风险
管理等做出了规定,形成从决策到实施再到后评价的闭环管理,投资过程中充
分、系统的分析政策、法律、市场、资金及合作伙伴等风险因素边界变动对投
资效益和进度的影响,在对项目可行性进行反复分析、论证的基础上,经公司
董事会或股东会审批后实施,为控制投资风险、保证预期投资收益提供了保证。
报告期内,为加快推进新能源项目并购,提高并购工作效率和质量,公司印发
了《关于新能源项目股权并购工作的指导意见》,进一步优化新能源项目并购
管理流程,明确管控要求。同时,公司着手开发新能源投资风险管理系统,提
高投资风险防控能力。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
公司制定了《定期报告编制管理办法》《信息披露管理规定》《内幕信息知情
人登记管理办法》等制度,对公司信息披露的内容、程序、责任与处罚等做出
明确规定,公司对外披露的所有信息均由提供信息的部门负责人在认真核对相
关信息资料并签署意见后,董事会秘书进行合规性审查,报公司主管领导审阅,
总经理审核,董事长审定;由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公司信息对外披露等相
关事宜。公司信息披露严格遵循了相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及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规定》的规定,披露信息公平、公正,进一步加
强了与投资者之间的互动与交流。
发行人为加强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最大程
度降低突发事件造成的影响和损失,维护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和企业稳定,
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利益,促进和谐企业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等有
关规定,针对公司治理和人员管理方面,如遇突发事件造成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涉嫌违法违纪被有权机构调查或者采取强制措施,董事长或总经
理无法履行职责的,公司将及时安排其他管理层人员代为履行职责,并及时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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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新任管理层人员,并根据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确保正常经营的开展和公
司治理机制的运行。
(1)发行人资金管理办法及资金管理模式
为规范财务行为,发挥财务管理在企业管理中的作用,公司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
则》《企业会计制度》以及其他相关法规和制度,结合公司自身发展战略和公
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该制度的总体
目标是建立健全公司财务管理制度体系,发挥财务管理的职能作用,集中公司
各项资源,在着力提升企业经济效益,防范、化解经营风险的同时,实现公司
价值最大化。
为加强营运资金风险管控,公司制定了《资金管理办法》《资金预算管理
实施办法》《银行账户管理办法》等管理制度,就货币资金管理岗位分工、管
理内容、控制方式、会计核算及资金的合理使用等做出了规定。公司强化资金
预算管理、保证资金整体平衡。以资金集中管理为平台,加强资金过程管理与
控制,实施收支两条线的资金集中管理,确保了资金流动性、安全性、效益性,
为生产经营的顺利进行提供了有效支持,同时公司制定了《规范与关联方资金
往来管理实施办法》,建立了较为完善的防范关联企业占用公司资金的长效机
制。
(2)短期资金调度应急预案
在短期资金调度方面,发行人所属集团公司